{"billNo":"1021209070200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3人","議案名稱":"「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15/LCEWA01_080415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15/LCEWA01_080415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許智傑","蔡其昌","邱志偉","何欣純","陳亭妃","陳節如","楊曜","蘇震清"],"連署人":["李俊俋","蔡煌瑯","吳秉叡","陳唐山","高志鵬","葉宜津","潘孟安","陳歐珀","鄭麗君","段宜康","趙天麟","魏明谷","管碧玲","尤美女","蕭美琴"],"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4-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3-12-20","2013-12-24"],"會議代碼":"院會-8-4-15"},{"會期":"08-04-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12-20","2013-12-24"],"會議代碼":"院會-8-4-15"}],"mtime":"2024-01-19T02:06:21+08:00","屆期":8,"first_time":"2013-12-20","last_time":"2013-12-2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15","會期":4,"字號":"院總第1013號委員提案第15875號","laws":["01786"],"提案編號":"1013委15875","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蔡其昌、邱志偉、何欣純、陳亭妃、陳節如、楊曜、蘇震清等23人，鑒於我國社會發展越趨進步與多元，為顧及弱勢家庭學生能夠有安心的就學環境，爰提案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各高中職應設專職學校社工人員，以協助校園中弱勢學生之相關需求，為弱勢學生打造安心的就學環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隨著我國社會發展的多元及經濟發展的進步，弱勢學生於就學過程中逐步面臨更多的困境，除本身就學相關所需費用外，家庭經濟狀況也會連帶影響弱勢家庭學生的就學狀況。\n二、是以，為顧及弱勢學生能有安心就學環境，爰提案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於校園中設置專職學校社會工作人員，以協助校園中弱勢家庭之學生所需的相關社會福利服務，進而打造弱勢學生的安心就學網。","對照表":[{"law_id":"01786","law_name":"高級中等教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條　高級中等學校設輔導處（室），置專任輔導教師，由校長遴聘具有輔導專業知能之教師擔任之。\n\n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處（室）置主任一人，由校長於專任輔導教師中遴聘一人兼任之。\n\n高級中等學校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校長就各處（室）主任及有關專任教職員聘兼之，負責協調整合各處（室）之輔導相關工作，並置執行秘書，由輔導處（室）主任兼任。","law_content_id":"01786:01786:2013-06-27-制定:24","說明":"為顧及弱勢學生能有安心就學環境，爰提案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於校園中設置專職學校社會工作人員，以協助校園中弱勢家庭之學生所需的相關社會福利服務，進而打造弱勢學生的安心就學網。","修正":"第二十條　高級中等學校設輔導處（室），置專任輔導教師及學校社工一人，輔導教師由校長遴選具有教育熱忱與專業知能教師任之；學校社工應遴選具有社會工作教育背景者任之。\n\n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處（室）置主任一人，由校長於專任輔導教師中遴聘一人兼任之。\n\n高級中等學校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校長就各處（室）主任及有關專任教職員聘兼之，負責協調整合各處（室）之輔導相關工作，並置執行秘書，由輔導處（室）主任兼任。"}]}],"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209070200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