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21223070200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0人","議案名稱":"「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17/LCEWA01_080417_000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17/LCEWA01_080417_000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十八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2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丁守中等21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德福等20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23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一百十二條之八條文草案」及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0528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21111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民用航空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3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2人「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1707025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6人「民用航空法第二十八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018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6人「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13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1人「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28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14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曜等23人「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一百十二條之八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207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04070201400"}],"提案人":["林德福","陳碧涵","費鴻泰"],"連署人":["丁守中","吳育昇","呂學樟","李貴敏","王廷升","盧嘉辰","鄭汝芬","林郁方","陳鎮湘","鄭天財 Sra Kacaw","簡東明","邱文彥","王育敏","陳雪生","廖正井","李桐豪","林鴻池"],"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4-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4-01-03","2014-01-07"],"會議代碼":"院會-8-4-17"},{"會期":"08-04-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01-03","2014-01-07"],"會議代碼":"院會-8-4-17"},{"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5-22"],"會議代碼":"委員會-8-5-23-12"},{"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4-05-28"],"會議代碼":"委員會-8-5-23-13"}],"mtime":"2024-01-19T02:01:17+08:00","屆期":8,"first_time":"2014-01-03","last_time":"2014-05-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4-17","會期":4,"字號":"院總第55號委員提案第15989號","laws":["02031"],"提案編號":"55委15989","案由":"本院委員林德福、陳碧涵、費鴻泰等20人，有鑑於民國102年1月1日起，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已配合組織改造，併入教育部更名為「教育部體育署」。爰提出「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配合組織改造推動，且旨揭組織已無實質存在，實有必要修正本法相關條文。\n二、擬將本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中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修正為教育部體育署，始為妥適。","對照表":[{"law_id":"02031","law_name":"民用航空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十九條之一　（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之設立及指導手冊內容）\n\n設立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以下簡稱活動團體），應先經民航局許可，並依法完成人民團體之法人登記，且其活動指導手冊經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會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定後，始得從事活動。\n\n前項活動指導手冊之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n\n一、超輕型載具製造、進口、註冊、檢驗、給證及換（補）證之申請。\n\n二、超輕型載具操作證之給證及換（補）證之申請。\n\n三、活動場地之需求規劃、協調及申請。\n\n四、活動空域之範圍、限制、遵守、空域安全及管理。\n\n五、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通報及處理。\n\n活動團體之設立許可、廢止之條件與程序、活動指導手冊之擬訂、超輕型載具之引進、註冊、檢驗、給證、換（補）證、設計分類、限制、審查程序、超輕型載具操作證之給證、換（補）證、操作與飛航限制、活動場地之申請、比賽之申請、收費基準、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通報及處理、超輕型載具製造廠試飛活動、試飛手冊、資格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n\n超輕型載具之設計、製造標準，由民航局定之。國際間通用之標準，適於國內採用者，得經民航局核定後採用之。","說明":"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更正現行機關名稱，實有必要。故將原條文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修正為教育部體育署。","修正":"第九十九條之一　（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之設立及指導手冊內容）\n\n設立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以下簡稱活動團體），應先經民航局許可，並依法完成人民團體之法人登記，且其活動指導手冊經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會同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始得從事活動。\n\n前項活動指導手冊之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n\n一、超輕型載具製造、進口、註冊、檢驗、給證及換（補）證之申請。\n\n二、超輕型載具操作證之給證及換（補）證之申請。\n\n三、活動場地之需求規劃、協調及申請。\n\n四、活動空域之範圍、限制、遵守、空域安全及管理。\n\n五、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通報及處理。\n\n活動團體之設立許可、廢止之條件與程序、活動指導手冊之擬訂、超輕型載具之引進、註冊、檢驗、給證、換（補）證、設計分類、限制、審查程序、超輕型載具操作證之給證、換（補）證、操作與飛航限制、活動場地之申請、比賽之申請、收費基準、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通報及處理、超輕型載具製造廠試飛活動、試飛手冊、資格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n\n超輕型載具之設計、製造標準，由民航局定之。國際間通用之標準，適於國內採用者，得經民航局核定後採用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223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