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30225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議案名稱":"「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5/03/LCEWA01_080503_0000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5/03/LCEWA01_080503_0000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41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17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7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昭順等40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田秋堇等16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6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丁守中等20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22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20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19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根德等19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葉津鈴等17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忠信等21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麗環等50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4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7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7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40119070301300"},{"議案名稱":"行政院「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0616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41人「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17人「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7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7人「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7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40人「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7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6人「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9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6人「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9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1人「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9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0人「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3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0人「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3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民進黨黨團「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3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2人「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3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曜等20人「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0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19人「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3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9人「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6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葉津鈴等17人「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4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忠信等21人「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7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麗環等50人「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110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4人「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10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7人「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22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7人「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917070200400"}],"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段宜康","吳秉叡","高志鵬","劉櫂豪","吳宜臻","蔡其昌","李俊俋","黃偉哲","魏明谷","陳節如","林淑芬","李昆澤","許添財","姚文智","陳明文","田秋堇"],"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5-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4-03-07","2014-03-11"],"會議代碼":"院會-8-5-3"},{"會期":"08-05-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03-07","2014-03-11"],"會議代碼":"院會-8-5-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5-05"],"會議代碼":"委員會-8-5-26-2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11-05"],"會議代碼":"委員會-8-6-26-1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12-31"],"會議代碼":"委員會-8-6-26-2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01-14"],"會議代碼":"委員會-8-6-26-32"},{"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5-01-19"]}],"mtime":"2024-01-19T01:57:34+08:00","屆期":8,"first_time":"2014-03-07","last_time":"2015-01-1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5-3","會期":5,"字號":"院總第962號委員提案第16093號","laws":["02520"],"提案編號":"962委16093","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鑑於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K7廠違規排放工業廢水造成環境污染，導致後勁溪沿岸生態及農業無一倖免，損失嚴重，目前雖有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規範，但對於年營收超過百億大廠而言，且致生鄰域重大環境損害情節相比，現行最高罰鍰六十萬元顯已不符合比例，罰鍰過低已無法有效嚇阻不肖廠商。另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污水日排放超過一千立方公尺應設立水質自動監測系統，並與主管機關連線，即時回傳水質之功能，使環保稽查人員於第一時間內得以掌握河川遭污染之訊息，但案例顯示，許多廠家藉著自動監測系統失效云云，進而排放大量污染物，導致環保稽查人員無法立即得知污染物違法排放，錯失了第一時間稽查違規廠家。故為有效建立自動監測系統達到事前預防，監測儀器校正應作成紀錄，以及對於違規排放污水者應予重罰之嚇阻效果，爰此，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環保署針對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事業，規範設置廢水水量與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並即時將污染排放情形傳輸至地方環保局，總計預估須配合本措施之對象計一百四十一家，約可掌握全國一半事業廢水之污染量。（第三十一條）\n二、目前水污染防治法行政相關罰則為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面對年營收較高之業者，且營收與罰則比例不符，並不具嚇阻效果，爰此罰則將提高六十萬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第四十條）\n三、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排放量達每日一千立方公尺以上者，監測結果需向事業主管機關申報，但惟自動監測系統校正並未列入母法規範中。","對照表":[{"law_id":"02520","law_name":"水污染防治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一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於劃定為總量管制之水體，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自行設置放流水水質水量自動監測系統，予以監測：\n\n一、排放廢（污）水量每日超過一千立方公尺者。\n\n二、經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認定係重大水污染源者。\n\n前項監測結果，應作成紀錄，並依規定向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申報。","law_content_id":"02520:02520:2002-04-25-全文修正:34","說明":"一、環保署針對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事業，規範設置廢水水量與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並即時將污染排放情形傳輸至地方環保局，總計預估須配合本措施之對象計一百四十一家，約可掌握全國一半事業廢水之污染量。\n\n二、事業或汙水下水道系統，水排放量達每日一千立方公尺以上者，監測結果需向事業主管機關申報，但惟自動監測系統校正並未列入母法規範中。","修正":"第三十一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於劃定為總量管制之水體，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自行設置放流水水質水量自動監測系統，予以監測：\n\n一、排放廢（污）水量每日超過一千立方公尺者。\n\n二、經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認定係重大水污染源者。\n\n前項監測結果、監測儀器校正，應作成紀錄，並依規定向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申報。"},{"現行":"第四十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n\n畜牧業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八條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law_content_id":"02520:02520:2007-11-27-修正:44","說明":"為有效嚇阻不肖廠商排放超量廢水，爰將罰鍰提高至新台幣六十萬以上三千萬以下。","修正":"第四十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n\n畜牧業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八條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30225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