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30415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9人","議案名稱":"「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5/07/LCEWA01_080507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5/07/LCEWA01_080507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醫事檢驗師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1人、委員李桐豪等27人分別擬具「醫事檢驗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2人、委員蘇清泉等29人分別擬具「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0527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醫事檢驗師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16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1人「醫事檢驗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28070203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桐豪等27人「醫事檢驗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02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2人「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17070201400"}],"提案人":["蘇清泉","廖國棟"],"連署人":["蔡錦隆","鄭汝芬","吳育昇","顏寬恒","黃志雄","盧嘉辰","楊應雄","鄭天財 Sra Kacaw","王進士","邱文彥","陳淑慧","陳超明","陳鎮湘","陳碧涵","潘維剛","楊玉欣","蔣乃辛","羅明才","王育敏","李貴敏","徐少萍","吳育仁","江惠貞","紀國棟","詹凱臣","馬文君","呂學樟"],"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4-04-25","2014-04-29"],"會議代碼":"院會-8-5-7"},{"會期":"08-05-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4-05-02","2014-05-06"],"會議代碼":"院會-8-5-8"},{"會期":"08-05-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05-02","2014-05-06"],"會議代碼":"院會-8-5-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5-19"],"會議代碼":"委員會-8-5-26-27"},{"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4-05-26"],"會議代碼":"委員會-8-5-26-30"}],"mtime":"2024-01-19T01:45:50+08:00","屆期":8,"first_time":"2014-04-25","last_time":"2014-05-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5-7","會期":5,"字號":"院總第1155號委員提案第16260號","laws":["02540"],"提案編號":"1155委16260","案由":"本院委員蘇清泉、廖國棟等29人，鑒於民國九十九年調整行政區域劃分後，部分縣市合併改制或與原有直轄市合併改制為新直轄市，原行政區域內已設立之醫事檢驗師公會，依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應整併為一個同級公會，惟原各縣市公會存在已久，強制要求合併或解散有違政府對人民的信賴保護原則。爰此，為維持民間團體專業管理自主能力、強化組織運作暨保護民眾信賴利益，擬具「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民國九十九年調整行政區域劃分後，部分縣市合併改制或原有直轄市合併改制為新直轄市，合併前行政區域內既有之縣市醫事檢驗師公會，於合併後依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之規定，必須整併為一個同級公會，但各公會成立在先，多數已營運數十年且擁有自由資產、文化與共識，而行政區域調整變更後，需強制其合併或解散，有違信賴保護原則。\n二、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強調現行法令實應依尊重團體自治自律原則檢討修正，俾符合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結社權利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故現行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已使各區域之醫事檢驗師公會組織因行政區域調整而有所改變，影響其行之有年之營運體制，有修正之必要。爰此，修訂四十九條內容末段為「但於行政區域調整變更前已成立者，不在此限。」以尊重團體自治之原則下，保障醫事檢驗師會員權益，並維護其信賴利益。","對照表":[{"law_id":"02540","law_name":"醫事檢驗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九條　醫事檢驗師公會之區域，依現有之行政區域，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law_content_id":"02540:02540:2000-01-14-制定:54","說明":"本條修正理由：\n\n一、民國九十九年調整行政區域劃分後，部分縣市合併改制或原有直轄市合併改制為新直轄市，合併前行政區域內既有之縣市醫事檢驗師公會，於合併後依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之規定，必須整併為一個同級公會，但各公會成立在先，多數已營運數十年且擁有自由資產、文化與共識，而行政區域調整變更後，需強制其合併或解散，有違信賴保護原則。\n\n二、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強調現行法令實應依尊重團體自治自律原則檢討修正，俾符合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結社權利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故現行醫事檢驗師法第四十九條，已使各區域之醫事檢驗師公會組織因行政區域調整而有所改變，影響其行之有年之營運體制，有修正之必要。\n\n三、爰此，修訂四十九條內容末段為「但於行政區域調整變更前已成立者，不在此限。」以尊重團體自治之原則下，保障醫事檢驗師會員權益，並維護其信賴利益。","修正":"第四十九條　醫事檢驗師公會之區域，依現有之行政區域，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但於行政區域調整變更前已成立者，不在此限。"}]}],"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30415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