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30421070200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9人","議案名稱":"「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5/07/LCEWA01_080507_0005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5/07/LCEWA01_080507_0005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3人擬具「藥事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藥事法增訂第六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維剛等24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1人擬具「藥事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秉叡等24人擬具「藥事法第一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9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國樑等16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藥事法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19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岱樺等19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馬文君等24人擬具「藥事法增訂第八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41204070300200"},{"議案名稱":"行政院「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30520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3人「藥事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419070203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8人「藥事法增訂第六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0920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11129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維剛等24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111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其邁等21人「藥事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227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4人「藥事法第一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11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9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3070202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國樑等16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30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0人「藥事法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313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9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14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4人「藥事法增訂第八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15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19070200500"}],"提案人":["林岱樺","劉建國","趙天麟","蘇震清"],"連署人":["何欣純","陳歐珀","陳唐山","蕭美琴","陳明文","黃偉哲","尤美女","賴振昌","楊曜","許添財","薛凌","李應元","李俊俋","葉津鈴","魏明谷"],"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8-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4-04-25","2014-04-29"],"會議代碼":"院會-8-5-7"},{"會期":"08-05-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4-05-02","2014-05-06"],"會議代碼":"院會-8-5-8"},{"會期":"08-05-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05-02","2014-05-06"],"會議代碼":"院會-8-5-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01-08"],"會議代碼":"委員會-8-6-26-30"},{"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12-02"],"會議代碼":"公聽會-2015120102"},{"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5-12-04"]}],"mtime":"2024-01-19T01:47:51+08:00","屆期":8,"first_time":"2014-04-25","last_time":"2015-12-0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5-7","會期":5,"字號":"院總第775號委員提案第16302號","laws":["02510"],"提案編號":"775委16302","案由":"本院委員林岱樺、劉建國、趙天麟、蘇震清等19人，有鑑於中藥販賣業在我國有悠久傳統，是極具文化傳統特色之產業。近年來，國內外中藥生物科技市場蓬勃發展，且未來發展深具潛力及競爭優勢。如何活化、催化、強化中藥產業發展環境，誠為經濟發展、醫藥衛生、消費者保護等政策上之重要課題，爰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雖經87.6.24修正並呈總統明令公布施行，惟因部分文字語焉不詳、新生人員未有人員法、授權報告機關未定；且對立法意旨各有不同解讀；主管機關也先後有不同的解釋版本，或說日落條款或說日出條款，屢傳紛端，因此主管機關迄今二十年來未曾據以核發任何一紙中藥販賣商許可執照，導致一貫恪守中華傳 承固有文化的中藥界，經營人才斷層，產業瀕臨滅絕。\n二、就此危急存亡、民心浮動、產業失序之際，一向溫、良、恭、儉、讓的中藥販賣商業者共同研商，在秉承文化傳承、延續產業命脈，且無損其他團體、產業、人員既有利益，更衡酌行政院官方版本，在原立法精神指導下，以理智、兼容、善意地提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藉以延續中藥傳統文化產業於不墜。\n三、綜理前述，主管機關應依憲法規定保障人民生存權、工作權之精神，考量中藥的歷史背景，人民的使用習性及中藥的本質，制定一套可長可久的中藥專屬法規，讓中藥從業人員經由教、考、訓、用體制產出，明定一套完善的中藥管理制度，以維護全民健康，更能促成產業的永續生存，實是中藥界之幸，全民之福。","對照表":[{"law_id":"02510","law_name":"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條　本法所稱藥品，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n\n一、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公定之國家處方集，或各該補充典籍之藥品。\n\n二、未載於前款，但使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之藥品。\n\n三、其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之藥品。\n\n四、用以配製前三款所列之藥品。","說明":"「台灣中藥典」內容僅記載中藥材或中藥製劑二百餘種，無法涵蓋所有中藥材或製劑，故我國的其他典籍也應納入，才能完備。","修正":"第六條　本法所稱藥品，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n\n一、載於中華藥典、臺灣中藥典或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認定之我國或其他各國藥典、公定之國家處方集，或各該補充典籍之藥品。\n\n二、未載於前款，但使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之藥品。\n\n三、其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之藥品。\n\n四、用以配製前三款所列之藥品。"}]}],"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30421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