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30501070201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志雄等16人","議案名稱":"「教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5/09/LCEWA01_080509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5/09/LCEWA01_080509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黃志雄"],"連署人":["鄭天財 Sra Kacaw","呂學樟","吳育仁","詹凱臣","紀國棟","陳根德","陳鎮湘","李貴敏","林國正","張嘉郡","蘇清泉","陳雪生","鄭汝芬","廖正井","徐耀昌"],"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5-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4-05-09","2014-05-13"],"會議代碼":"院會-8-5-9"},{"會期":"08-05-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05-09","2014-05-13"],"會議代碼":"院會-8-5-9"}],"mtime":"2024-01-19T01:44:00+08:00","屆期":8,"first_time":"2014-05-09","last_time":"2014-05-1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5-9","會期":5,"字號":"院總第1559號委員提案第16394號","laws":["01734"],"提案編號":"1559委16394","案由":"本院委員黃志雄等16人，鑒於為提升高中以下學校教學品質，其教師之聘任、解聘、停聘、不續聘等事項之審議，應更具專業性與公平性，考量現行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並未將專業教育人士納入委員會中，為提升其師資品質與專業公平性，應將教育相關之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納入組成成員中，爰提案增列必要時得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參與之規定，修正教師法第十一條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為提升教師評審委員會對於教師遴選之公正、客觀、專業性，增訂必要時得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參與之規定。","對照表":[{"law_id":"01734","law_name":"教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除依師資培育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二十條規定分發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n\n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n\n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law_content_id":"01734:01734:2002-12-24-修正:14","說明":"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六條有關教師評審委員會由校長召集並為主席之規定移列本法，爰修正第二項。另為期教師評審委員會得以公正、客觀遴選符合學校需求之教師，增列必要時得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參與之規定。","修正":"第十一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除依師資培育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二十條規定分發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n\n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由校長召集並為主席，其組成應包括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家長會代表，必要時得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n\n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30501070201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