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30515070201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楊玉欣等32人","議案名稱":"「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5/11/LCEWA01_080511_0004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5/11/LCEWA01_080511_0004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謝國樑等21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馬文君等21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顏寬恒等22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楊玉欣等29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41208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國樑等21人「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17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1人「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24070204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8人「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14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2人「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029070200200"}],"提案人":["楊玉欣","李貴敏","陳碧涵","陳鎮湘","邱文彥","蔣乃辛","王惠美","呂玉玲","詹凱臣","羅淑蕾","陳淑慧"],"連署人":["江惠貞","王育敏","蘇清泉","蔡錦隆","吳育仁","簡東明","張嘉郡","紀國棟","陳雪生","吳育昇","馬文君","盧秀燕","陳根德","盧嘉辰","蔡正元","曾巨威","李桐豪","林明溱","丁守中","呂學樟","廖正井"],"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5-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4-05-23","2014-05-27"],"會議代碼":"院會-8-5-11"},{"會期":"08-05-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05-23","2014-05-27"],"會議代碼":"院會-8-5-11"},{"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12-07"],"會議代碼":"委員會-8-8-15-22"},{"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5-12-07"],"會議代碼":"委員會-8-8-15-22"}],"mtime":"2024-01-19T01:39:5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4-05-23","last_time":"2015-12-0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5-11","會期":5,"字號":"院總第248號委員提案第16491號","laws":["01161"],"提案編號":"248委16491","案由":"本院委員楊玉欣、李貴敏、陳碧涵、陳鎮湘、邱文彥、蔣乃辛、王惠美、呂玉玲、詹凱臣、羅淑蕾、陳淑慧等32人，鑒於老年人口、身心障礙者人數不斷攀升，長照需求已成燃眉之急，且目前房價過高引起民怨，社會大眾莫不希望政府提出具體改善方案，維護人民基本生活品質。惟現行「都市計畫法」公共設施用地規範未能順應社會變遷與時俱進，至今仍然欠缺針對高齡社會、社區化長照及社會住宅等必要考量，應儘速修法補全。爰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案」，將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設施及社會住宅納入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項目。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率持續攀升，至102年底，已達269萬4,406人，占總人口11.53%；身心障礙者111萬7,518人，占總人口4.79%。依據國發會資料，我國將於2018年進入高齡社會，2025年成為超高齡社會，顯見長照問題迫在眉梢，政府必須儘速完成軟硬體建制。\n二、「老人福利法」第十八條規定，為提高家庭照顧照顧老人之意願及能力，提昇老人在社區生活之自主性，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相關社區式服務；「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轄區內身心障礙者人口特性及需求，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生活照顧、生活重建、福利諮詢等服務。\n三、現行「都市計畫法」第四章明文規範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公共設施用地，然而相關條文自民國53年立法以來未能與時俱進，無法與上開社福法規接軌，導致我國都市計畫至今仍缺乏針對高齡社會因應之道，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設施用地規劃付諸闕如。\n四、近年來居住正義議題引起各界關注，民眾期盼政府檢討現行住宅政策，設置社會住宅，改善當前房價過高所引起之社會問題。有鑑於此，主管機關應於都市計畫階段及早規劃社會住宅施用地，俾能健全我國整體住宅政策。\n五、為因應人口結構轉變，落實社區式長照，維護人民生存權，爰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六條修正案」，將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設施及社會住宅納入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項目。","對照表":[{"law_id":"01161","law_name":"都市計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二條　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應視實際情況，分別設置左列公共設施用地：\n\n一、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停車場所、河道及港埠用地。\n\n二、學校、社教機構、體育場所、市場、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用地。\n\n三、上下水道、郵政、電信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n\n四、本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n\n前項各款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說明":"一、本條規範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公共設施用地。然而，本條自民國53年立法以來未能與時俱進，缺乏社會住宅規劃，也無法與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社福法規接軌，導致我國都市計畫至今仍然缺乏針對高齡社會、長照需求及居住正義之必要考量。\n\n二、基於前述理由，於本條納入老人福利設施、身心障礙者福利設施及社會住宅，於都市計畫階段及早規劃社會住宅施用地，俾能健全我國整體住宅政策。","修正":"第四十二條　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應視實際情況，分別設置左列公共設施用地：\n\n一、道路、公園、綠地、廣場、老人福利設施、身心障礙者福利設施、社會住宅、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停車場所、河道及港埠用地。\n\n二、學校、社教機構、體育場所、市場、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用地。\n\n三、上下水道、郵政、電信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n\n四、本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n\n前項各款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現行":"第四十六條　中小學校、社教場所、市場、郵政、電信、變電所、衛生、警所、消防、防空等公共設施，應按閭鄰單位或居民分布情形適當配置之。","law_content_id":"01161:01161:1973-08-28-全文修正:50","說明":"一、老人福利設施、身心障礙福利設施及社會住宅之配置，應符合當地人口密度與居民實際需求。\n\n二、為配合我國長照政策規劃，應依據里鄰單位合理設置老人、身心障礙福利設施，落實社區化長期照護。","修正":"第四十六條　中小學校、社教場所、老人福利設施、身心障礙者福利設施、社會住宅、市場、郵政、電信、變電所、衛生、警所、消防、防空等公共設施，應按閭鄰單位或居民分布情形適當配置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30515070201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