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31103070200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顏寬恒等30人","議案名稱":"「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6/10/LCEWA01_080610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6/10/LCEWA01_080610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李俊俋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玉欣等29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許智傑等32人、委員賴士葆等22人分別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志雄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孟安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謝國樑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顏寬恒等30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歐珀等20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節如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22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16人、委員盧嘉辰等26人分別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41109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1人「老人福利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415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7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424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玉欣等29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02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2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01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017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2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28070204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桐豪等27人「老人福利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29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志雄等16人「老人福利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26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潘孟安等21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2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國樑等21人「老人福利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22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625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20人「老人福利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215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節如等17人「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23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2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312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1人「老人福利法第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430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518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6人「老人福利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521070203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嘉辰等26人「老人福利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525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1019070200400"}],"提案人":["顏寬恒","林德福","王廷升"],"連署人":["陳雪生","楊應雄","費鴻泰","徐欣瑩","鄭汝芬","盧嘉辰","江啟臣","蘇清泉","陳淑慧","邱文彥","陳鎮湘","楊瓊瓔","廖國棟","孫大千","李貴敏","王進士","王惠美","廖正井","呂學樟","鄭天財 Sra Kacaw","蔣乃辛","李鴻鈞","潘維剛","黃昭順","江惠貞","黃志雄","楊麗環"],"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6-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4-11-14","2014-11-18"],"會議代碼":"院會-8-6-10"},{"會期":"08-06-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11-14","2014-11-18"],"會議代碼":"院會-8-6-10"},{"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10-14"],"會議代碼":"委員會-8-8-26-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10-15"],"會議代碼":"委員會-8-8-26-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10-28"],"會議代碼":"委員會-8-8-26-9"},{"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10-29"],"會議代碼":"委員會-8-8-26-9"},{"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5-11-06"]}],"mtime":"2024-01-19T01:17:56+08:00","屆期":8,"first_time":"2014-11-14","last_time":"2015-11-0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6-10","會期":6,"字號":"院總第1619號委員提案第17212號","laws":["01126"],"提案編號":"1619委17212","案由":"本院委員顏寬恒、林德福、王廷升等30人，鑒於許多政府所興建之公共設施閒置，無法發揮預期效能，為避免造成大筆公務預算浪費之實，特將規劃將閒置之公共設施移轉作為老人福利機構，以充分發揮效能，促進地方發展，同時提升老年人口生活品質，爰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政府花費大筆興建公共設施，但是許多預算執行之後，實際使用效果偏低或完全閒置，例如在鄉野間蓋停車場，實際使用機率偏低等情況。雖然現階段許多閒置之公共設施有透過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及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來處理，但是舊有的閒置機公共設施尚未完成活化，調查後仍有新增加待活化之公共設施，顯見公共資源浪費問題嚴重，需要有效加速處理。\n二、以公共工程委員會管理的案件為例，原本列管各機關與各縣市閒置公共設施有八十六件，再度清查後總計全台有一百八十四件蚊子館將遭列管。\n三、中央蚊子館前三名設施類別依序是交通建設、文教及觀光遊憩設施，至於地方前三名則依序是校舍、辦公廳舍及文教設施，其中部分辦公廳舍是因為縣市合併升格後，原有鄉鎮代表會尚待轉型所致。","對照表":[{"law_id":"01126","law_name":"老人福利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政府花費大筆興建公共設施，但是許多預算執行之後，實際使用效果偏低或完全閒置，例如在鄉野間蓋停車場，實際使用機率偏低等情況。雖然現階段許多閒置之公共設施有透過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及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來處理，但是舊有的閒置機公共設施尚未完成活化，調查後仍有新增加待活化之公共設施，顯見公共資源浪費問題嚴重，需要有效加速處理。","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　經由行政院確認為完全閒置或低度使用設施者，縣市政府得報請主管機關將設施移轉做為老人福利機構，其相關辦法由行政院訂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31103070200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