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31105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蕭美琴等19人","議案名稱":"「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6/10/LCEWA01_080610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6/10/LCEWA01_080610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蕭美琴","吳秉叡","楊曜"],"連署人":["邱志偉","李俊俋","李應元","黃偉哲","蔡煌瑯","葉宜津","姚文智","邱議瑩","陳節如","鄭麗君","管碧玲","陳歐珀","薛凌","尤美女","段宜康","李昆澤"],"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6-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4-11-14","2014-11-18"],"會議代碼":"院會-8-6-10"},{"會期":"08-06-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11-14","2014-11-18"],"會議代碼":"院會-8-6-10"}],"mtime":"2024-01-19T01:18:04+08:00","屆期":8,"first_time":"2014-11-14","last_time":"2014-11-1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6-10","會期":6,"字號":"院總第1562號委員提案第17216號","laws":["02409"],"提案編號":"1562委17216","案由":"本院委員蕭美琴、吳秉叡、楊曜等19人，鑒於有線廣播電視對於閱聽人之智識吸納及意見表達極為重要，倘有品行不端、形象不佳或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者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恐生輿論挾持及侵害人民表見自由之虞；遂修訂現行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往後均不論是否為外國人，倘有「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者」均不得投資或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近日傳有國內知名企業頂新集團原意於今年購入有線系統業者中嘉並將躍升為國內最大單一系統台者，然自八月公布此一併購案並送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查後，旋即在今年度第三度爆發「製造偽食用油（黑心油）」事件且惡行重大，引起輿論譁然。\n二、以上種種，緣現行「有線電視法」業已有相關條文杜絕黨政軍、中資或「恐有不良影響之外國人」不得投資或經營有線廣播電視者，遂將前述第二十三條條文增設為「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者，一律不准投資或經營有線廣播電視」以免挾持輿論及閱聽人表見自由。","對照表":[{"law_id":"02409","law_name":"有線廣播電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三條　對於有外國人投資之申請籌設、營運有線廣播電視案件，中央主管機關認該外國人投資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者，得不經審議委員會之決議，予以駁回。\n\n外國人申請投資有線廣播電視，有前項或違反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情形者，應駁回其投資之申請。","law_content_id":"02409:02409:2002-12-27-修正:26","說明":"緣現行條文僅就「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者之外國人」限制其投資或經營有線廣播電視；然近日傳有形象不佳企業（例如：頂新集團）欲購入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恐將挾持輿論及閱聽人表見自由之虞，實有將該條文明文擴大適用於我國人之必要，遂提出修法。","修正":"第二十三條　對於投資、申請籌設或營運有線廣播電視案件，中央主管機關認該投資對系統經營者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者，得不經審議委員會之決議，予以駁回。\n\n申請投資有線廣播電視而有前項或違反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情形者，應駁回其投資之申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31105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