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31222070200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國正等20人","議案名稱":"「就業服務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6/16/LCEWA01_080616_0000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6/16/LCEWA01_080616_0000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蘇清泉等18人、委員江惠貞等18人分別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汝芬等16人、委員林國正等20人分別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汝芬等27人、委員李桐豪等23人、委員劉建國等20人分別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玉欣等24人、委員吳育仁等16人分別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汝芬等2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江啟臣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40514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清泉等18人「就業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424070203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18人「就業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21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汝芬等16人「就業服務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030070202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7人「就業服務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117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桐豪等23人「就業服務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204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0人「就業服務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226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玉欣等24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30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育仁等16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102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0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106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7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117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8人「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423070200100"}],"提案人":["林國正"],"連署人":["孫大千","盧嘉辰","王育敏","黃志雄","吳育昇","蔣乃辛","陳淑慧","吳育仁","鄭天財 Sra Kacaw","陳碧涵","江惠貞","徐少萍","楊麗環","尤美女","王進士","周倪安","邱文彥","林滄敏","陳鎮湘"],"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6-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5-01-06"],"會議代碼":"院會-8-6-16"},{"會期":"08-06-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01-06"],"會議代碼":"院會-8-6-1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05-07"],"會議代碼":"委員會-8-7-26-1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5-05-14"]}],"mtime":"2024-01-19T01:08:48+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01-06","last_time":"2015-05-1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6-16","會期":6,"字號":"院總第1537號委員提案第17367號","laws":["03615"],"提案編號":"1537委17367","案由":"本院委員林國正等20人，鑑於促進國民充分就業，發展人力資源品質及運用確保勞工意見充分表達，並保障勞工參與權益，以及平衡勞資雙方、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意見，以及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之規定與性別主流化政策，爰此特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on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Against Women，CEDAW）是一項有關婦女權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在1979年12月18日的大會上通過該有關議案，並於1981年9月起生效，是保障國際婦女人權的重要法典，公約宗旨為「確信一國充分和完全的發展，世界人民的福利及和平事業，需要婦女與男子平等充分參與各方面的工作」。該公約確立規則，保障婦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醫療服務、商業活動和家庭關係等各方面的權利。\n而我國為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於2011年5月20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使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於國內生效，將是我國推動性別平等的重要里程碑，兩性權益均獲得平等保障，所有社會上性別歧視的現象、觀念及習俗均需要導正及破除1。施行法明定各級政府機關需消除性別歧視及促進性別平等，保障人民在各領域性別平等，包含：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權、參與國際組織權、國籍權、教育權、就業權、農村婦女權、健康權、社會及經濟權、法律權、婚姻及家庭權等。同時，各級機關也需要推動改善社會上還存在的性別不平等現象、觀念及習俗。\n為加強促進國民充分就業，發展人力資源品質及運用確保勞工意見充分表達，並保障勞工參與權益，以及平衡勞資雙方、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意見，以及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之規定與性別主流化政策，應將此會各界的代表人數及性別比例明定之。再者，將此會性質參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立法例，界定為諮詢性質的會議性質。因此，為加強促進國民充分就業，發展人力資源品質及運用，爰建議草案第七條第一項修正為「主管機關得遴聘勞工、雇主、政府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研議、諮詢有關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等事項；其中勞工、雇主及學者專家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第二項修正為「前項代表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以資明確。\n1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專區，ttp：//www.gec.ey.gov.tw/Content_List.aspx?n，瀏覽時間：2014年8月1日。","對照表":[{"law_id":"03615","law_name":"就業服務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就業服務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條　主管機關得聘請勞工、雇主、政府之代表及學者專家組成就業服務策進委員會，研議有關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等事項。","law_content_id":"03615:03615:1992-04-17-制定:8","說明":"一、依國際勞工公約1964年第122號就業政策公約，各國應透過勞方、資方、政府機關之諮商就業服務政策。爰參考該公約，以確保勞工意見能充分表達，並加強勞方參與權益，以及平衡雙方、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意見，爰增訂其成員代表比例。\n\n二、參照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形式歧視公約」及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之規定，以落實保障性別人權與平等，爰增訂成員代表性別比例之規定。","修正":"第七條　主管機關得遴聘勞工、雇主、政府機關之代表及學者專家組成就業服務策進委員會，研議、諮詢有關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等事項；其中勞工、雇主及學者專家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n前項代表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31222070200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