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40312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8人","議案名稱":"「電影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7/05/LCEWA01_080705_0001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7/05/LCEWA01_080705_0001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廖國棟","孔文吉","簡東明"],"連署人":["楊玉欣","江惠貞","李慶華","楊瓊瓔","蘇清泉","潘維剛","徐少萍","詹凱臣","陳超明","張嘉郡","盧秀燕","呂學樟","王進士","盧嘉辰","徐志榮"],"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7-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5-03-20","2015-03-24"],"會議代碼":"院會-8-7-5"},{"會期":"08-07-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03-20","2015-03-24"],"會議代碼":"院會-8-7-5"}],"mtime":"2024-01-19T01:03:58+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03-20","last_time":"2015-03-2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7-5","會期":7,"字號":"院總第1149號委員提案第17529號","laws":["02405"],"提案編號":"1149委17529","案由":"本院委員廖國棟、孔文吉、簡東明等18人，鑒於近期「鐵獅玉玲瓏2」前導預告片，預告片內容除歧視賽德克族外，還醜化賽德克族傳統紋面文化及語言，此預告片不僅破壞原住民族與漢民族間情感，更容易讓民眾誤解原住民族文化意涵。為避免類此事件再次發生，爰提案修正電影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電影公司於宣傳或製作電影不得有歧視及汙衊台灣多元民族文化內容。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藝人澎恰恰執導的電影「鐵獅玉玲瓏」續集，日前曝光的前導預告，KUSO電影「賽德克巴萊」中莫那．魯道父子在溪邊對唱的橋段，引發爭議。片中演員利用賽德克族傳統名字「莫那」的諧音改成閩南語「摸蛤仔兼洗褲」，還把「賽德克巴萊」改成閩南語「賽（屎）就放肚內」，以及演員塗上錯誤的賽德克紋面，以誇張表情詮釋原住民族人，不僅污辱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及語言，還損害漢民族與原住民族間之情感，讓民眾誤解原住民族文化意涵。\n二、針對「鐵獅玉玲瓏」續集KUSO橋段一事，該片劇組雖已在十一月廿九日發表聲明稿致歉，並將引發爭議的前導預告從網路下架，而該片段也從電影中刪除，然對原住民族情感之傷害卻已造成。為避免將來此類事件再發生，爰提案修正電影法第十六條、第二十六及新增第五十一條之一，增訂電影、宣傳及廣告不得有歧視或侮辱台灣多元文化之行為及相關罰則。","對照表":[{"law_id":"02405","law_name":"電影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電影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六條　電影片映演業，不得有左列情形之一：\n\n一、映演或插映未領有准演執照之電影片。\n\n二、映演或插映業經查禁之電影片。\n\n三、映演與檢查核准名稱不符之電影片。\n\n四、映演變更情節之電影片。\n\n五、聯合壟斷電影片映演市場。\n\n六、使用未經審定之廣告或宣傳品。","law_content_id":"02405:02405:1983-11-08-制定:20","說明":"為避免電影宣傳片及廣告內容有歧視或損害民族榮譽者，爰新增第七項，要求電影片映演業，不得使用有歧視或損害台灣多元民族文化之廣告及宣傳品。","修正":"第十六條　電影片映演業，不得有左列情形之一：\n\n一、映演或插映未領有准演執照之電影片。\n\n二、映演或插映業經查禁之電影片。\n\n三、映演與檢查核准名稱不符之電影片。\n\n四、映演變更情節之電影片。\n\n五、聯合壟斷電影片映演市場。\n\n六、使用未經審定之廣告或宣傳品。\n\n七、使用之廣告或宣傳品有歧視或侮辱台灣多元民族文化。"},{"現行":"第二十六條　電影片不得有左列情形之一：\n\n一、損害國家利益或民族尊嚴。\n\n二、違背國家政策或政府法令。\n\n三、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n\n四、傷害少年或兒童身心健康。\n\n五、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n\n六、提倡無稽邪說或淆亂視聽。\n\n七、污衊古聖先賢或歪曲史實。\n\n違反前項規定之電影片，中央主管機關於檢查時，應責令修改或逕予刪剪或禁演。","說明":"為避免台灣及國外電影有歧視或者污辱台灣原住民或其他民族文化，爰增訂第八項，電影片不得有歧視或污辱台灣多元民族文化。","修正":"第二十六條　電影片不得有左列情形之一：\n\n一、損害國家利益或民族尊嚴。\n\n二、違背國家政策或政府法令。\n\n三、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n\n四、傷害少年或兒童身心健康。\n\n五、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n\n六、提倡無稽邪說或淆亂視聽。\n\n七、污衊古聖先賢或歪曲史實。\n\n八、歧視或侮辱台灣多元民族文化。\n違反前項規定之電影片，中央主管機關於檢查時，應責令修改或逕予刪剪或禁演。"},{"現行":"","說明":"本條新增。\n\n為強化台灣電影界對多元族群文化之認知，如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者，要求其必須接受一定時數之相關民族文化課程。","修正":"第五十一條之一　電影片映演業或映演人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者，除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一條規定處罰，還應接受一定時數之台灣多元族群文化相關課程，其課程規劃及上課時數由文化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0312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