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40325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2人","議案名稱":"「兵役法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7/07/LCEWA01_080707_0001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7/07/LCEWA01_080707_0001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莊瑞雄"],"連署人":["陳其邁","陳節如","何欣純","黃國書","李應元","李俊俋","高志鵬","吳秉叡","李昆澤","葉宜津","陳明文","許添財","柯建銘","林淑芬","趙天麟","許智傑","管碧玲","尤美女","姚文智","蔡其昌","劉建國"],"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7-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15-04-10","2015-04-14"],"會議代碼":"院會-8-7-7"},{"會期":"08-07-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04-10","2015-04-14"],"會議代碼":"院會-8-7-7"}],"mtime":"2024-01-19T01:02:10+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04-10","last_time":"2015-04-1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7-7","會期":7,"字號":"院總第159號委員提案第17558號","laws":["01417"],"提案編號":"159委17558","案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2人，有鑑於「全募兵制」將於民國104年全面施行，於國防部之實施計畫指出，民國103年底預計達成17.6萬人之全志願役目標。但國防部101年之軍、士官、兵男女之計畫招募數顯示，仍以性別區分做為招募兵源之目標，如：男性軍官設定招募數為3,132人、女性軍官設定招募數為385人；男性士官設定招募數為2,562人、女性士官設定招募數為344人；男性士兵設定招募數為14,512人、女性士兵設定招募數則為799人，男性比例遠遠超過女性，明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原則。此外，觀諸已施行募兵制多年之美國，早已將女性軍、士官、兵視為最重要之生力軍，甚連加拿大、以色列、紐西蘭、澳洲皆已全面取消女性至前線作戰之限制。為讓我國全募兵制之遂行及確切落實性別平等之普世價值，國防部實不應於招募時預先限制男女之招募人數，以利募兵制之推動，爰予以增修兵役法第四十八條之一「前條所規定之各項役別，國防部不得於招募時限制人數比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落實全募兵制係為國軍建軍發展之重要里程碑，依國防部之實施計畫指出，將於民國103年底預計達成17.6萬人之全志願役目標。依國防部至103年底所需招募士兵數為2.4萬人看來，截至今年底為止，僅募得士兵數8,684人（預計招募數15,311人），士兵招募達成率恐落後目標值甚多。\n二、依據國防部101年之軍、士官、兵男女之計畫招募數顯示，男性軍官設定招募數為3,132人、女性軍官設定招募數為385人；男性士官設定招募數為2,562人、女性士官設定招募數為344人；男性士兵設定招募數為14,512人、女性士兵設定招募數則為799人，男性比例遠遠超過女性，明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原則。依2008年監察院「國防部擬實施全募兵制對政府財政及國軍戰力之影響」專案調查研究指出，「女性官士兵是募兵制重要之生力軍，施行以來表現獲得各軍種好評，今後宜根據主客觀條件，考量女性特質及適合之職務，改進軍隊設施與管理，逐步適量提高女性官士兵在國軍中所占比重，並透過整體人力運用之思維，對已具相關學歷之女性，經由專業軍、士官班、指職軍士官班等管道，以進用優質人力於軍中。」此外，觀諸已施行募兵制多年之美國，早已將女性軍、士官、兵視為最重要之生力軍，甚連加拿大、以色列、紐西蘭、澳洲都已全面取消女性至前線作戰之限制，顯見女性從軍已獲得各國好評。\n三、為讓我國全募兵制之遂行及確切落實性別平等之普世價值，國防部實不應於招募時預先限制男女之招募人數，以利募兵制之推動，爰予以增修兵役法第四十八條之一：「前條所規定之各項役別，國防部不得於招募時限制人數比例。」","對照表":[{"law_id":"01417","law_name":"兵役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兵役法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落實全募兵制係為國軍建軍發展之重要里程碑，依國防部之實施計畫指出，將於民國103年底預計達成17.6萬人之全志願役目標。依國防部至103年底所需招募士兵數為2.4萬人看來，截至今年底為止，僅募得士兵數8,684人（預計招募數15,311人），士兵招募達成率恐落後目標值甚多。\n\n二、依據國防部101年之軍、士官、兵男女之計畫招募數顯示，男性軍官設定招募數為3,132人、女性軍官設定招募數為385人；男性士官設定招募數為2,562人、女性士官設定招募數為344人；男性士兵設定招募數為14,512人、女性士兵設定招募數則為799人，男性比例遠遠超過女性，明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原則。依2008年監察院「國防部擬實施全募兵制對政府財政及國軍戰力之影響」專案調查研究指出，「女性官士兵是募兵制重要之生力軍，施行以來表現獲得各軍種好評，今後宜根據主客觀條件，考量女性特質及適合之職務，改進軍隊設施與管理，逐步適量提高女性官士兵在國軍中所占比重，並透過整體人力運用之思維，對已具相關學歷之女性，經由專業軍、士官班、指職軍士官班等管道，以進用優質人力於軍中。」此外，觀諸已施行募兵制多年之美國，早已將女性軍、士官、兵視為最重要之生力軍，甚連加拿大、以色列、紐西蘭、澳洲都已全面取消女性至前線作戰之限制，顯見女性從軍已獲得各國好評。\n\n三、為讓我國全募兵制之遂行及確切落實性別平等之普世價值，國防部實不應於招募時預先限制男女之招募人數，以利募兵制之推動，爰予以增修兵役法第四十八條之一：「前條所規定之各項役別，國防部不得於招募時限制人數比例。」","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一　前條所規定之各項役別，國防部不得於招募時限制人數比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0325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