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40325070200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1人","議案名稱":"「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7/07/LCEWA01_080707_0002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7/07/LCEWA01_080707_0002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振昌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田秋堇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41207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振昌等19人「學校衛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529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9人「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917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1102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3人「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528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6人「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22070200600"}],"提案人":["盧秀燕","江惠貞","陳碧涵","楊玉欣","蔣乃辛"],"連署人":["林德福","孫大千","邱文彥","陳鎮湘","林郁方","王進士","葉津鈴","王育敏","吳育仁","林滄敏","紀國棟","徐少萍","馬文君","陳根德","詹凱臣","蘇清泉"],"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7-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5-04-10","2015-04-14"],"會議代碼":"院會-8-7-7"},{"會期":"08-07-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04-10","2015-04-14"],"會議代碼":"院會-8-7-7"},{"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11-30"],"會議代碼":"委員會-8-8-22-13"},{"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5-12-07"],"會議代碼":"委員會-8-8-22-14"}],"mtime":"2024-01-19T01:02:22+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04-10","last_time":"2015-12-0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7-7","會期":7,"字號":"院總第1604號委員提案第17562號","laws":["01766"],"提案編號":"1604委17562","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江惠貞、陳碧涵、楊玉欣、蔣乃辛等21人，有鑑於基改食品已成為我國各級學校營養午餐的主食，正值發育期孩子每日無可選擇地暴露在基改食品風險中，對其健康威脅甚鉅，無疑是隱形的食安危機。既然營養午餐已成為我國學童在發育期最重要的營養來源，甚至排外地禁止其他外食，則國家有責任確保營養午餐安全無虞。爰此，本席特提出「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基改食品全面退出學校營養午餐及各式供應餐飲中，以維學童健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當今國中小學營養午餐普及，多數學童都食用學校提供飯菜，而營養午餐甚至成為部分經濟弱勢家庭的主要食物來源。尤其，一般學校提供營養午餐同時也一併禁止外食，以求大幅降低學童接觸未經把關的飲食。於是，營養午餐遂成為我國成長中孩子，每日最重要的營養來源。\n二、然而，究竟是吃營養午餐還是吃飼料？學校管控營養午餐多注重在各營養素攝取量與各類食物是否均衡，絕少意識到基因改良食品已成了營養午餐主要食材。以加工廣泛的黃豆為例，各式成品充斥在營養午餐菜單中；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統計便指出，小學營養午餐一個禮拜二十五道菜裡就有八道菜是豆製品，如鐵板豆腐、味噌湯、豆瓣燒魚等，小朋友幾乎天天會吃到。令人訝異的是，我國每年進口的兩百三十萬公噸黃豆中，高達九成是國外作為飼料的基因改造豆，進口後反而成了國人主食；而團膳業者為了壓低成本，大多都使用次等飼料豆供應學校營養午餐，造成發育期的孩子每日吃基改食品卻別無選擇。\n三、基改食品問題多，一方面因基因改良對人體健康造成疑慮，可能提高過敏與患癌機率；另一方面則因基改植入抗除草劑基因，連帶造成農藥殘留量過高。例如我國為進口黃豆，而將黃豆除草劑嘉磷塞之殘留量門檻從0.1ppm提升到10ppm，但毛豆的殘留量僅允許0.2ppm，其他豆科植物更標示不得檢出。鑑於基改食品對人體健康已造成極大風險，先進國家均有所防備：美國雖是基改輸出大國，但至今尚未允許其主要糧食小麥進行基改；歐洲更有百分之七十民眾拒吃基改食品。反觀我國，長期對基改食品安全視若無睹，2010年美國維基解密甚至揭露「台灣對於生物技術比較友善，對於標示基改食品照買不誤」，輕率至極令人擔心。\n四、學童是國家未來的棟樑，國家有義務提供適當之教育與成長環境。既然營養午餐已成為我國學童在發育期最重要的營養來源，甚至排外地禁止其他外食，則國家有責任確保營養午餐安全無虞。爰此，本席特提出「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基改食品全面退出學校營養午餐及各式供應餐飲中，以維學童健康。","對照表":[{"law_id":"01766","law_name":"學校衛生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三條　學校供應膳食者，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實施營養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學校供應膳食，應提供蔬食餐之選擇。\n\n第一項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law_content_id":"01766:01766:2013-11-29-修正:23","說明":"有鑑於基改食品已成為我國各級學校營養午餐的主食，正值發育期孩子每日無可選擇地暴露在基改食品風險中，對其健康威脅甚鉅，無疑是隱形的食安危機。既然營養午餐已成為我國學童在發育期最重要的營養來源，甚至排外地禁止其他外食，則國家有責任確保營養午餐安全無虞。爰此，本席特提出「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基改食品全面退出學校營養午餐，以維學童健康。","修正":"第二十三條　學校供應膳食者，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實施營養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學校供應膳食，應提供蔬食餐之選擇。\n\n第一項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並禁止使用經基因改造產品。"}]}],"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0325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