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40430070201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議案名稱":"「藥事法第八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7/11/LCEWA01_080711_0003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7/11/LCEWA01_080711_0003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藥事法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8人、委員姚文智等17人分別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1人、委員李桐豪等27人、委員羅淑蕾等16人、委員盧秀燕等18人分別擬具「藥事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節如等19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30人擬具「藥事法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藥事法第八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31人擬具「藥事法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32人及委員李貴敏等31人分別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41021070300200"},{"議案名稱":"行政院「藥事法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案。","billNo":"1040217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304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7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0523070202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1人「藥事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128070202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桐豪等27人「藥事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21202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16人「藥事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0516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8人「藥事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31224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節如等19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41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30人「藥事法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416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31人「藥事法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430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32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430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31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40430070201900"}],"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素月","葉宜津","李昆澤","陳亭妃","許智傑","陳節如","李應元","吳秉叡","許添財","蔡煌瑯","何欣純","莊瑞雄","姚文智","蕭美琴","陳明文"],"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7-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5-05-08","2015-05-12"],"會議代碼":"院會-8-7-11"},{"會期":"08-07-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05-08","2015-05-12"],"會議代碼":"院會-8-7-1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10-14"],"會議代碼":"委員會-8-8-26-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5-10-15"],"會議代碼":"委員會-8-8-26-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5-10-21"],"會議代碼":"委員會-8-8-26-7"}],"mtime":"2024-01-19T00:57:39+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05-08","last_time":"2015-10-2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7-11","會期":7,"字號":"院總第775號委員提案第17700號","laws":["02510"],"提案編號":"775委17700","案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有鑒於近日發生部分黑心藥廠使用非法定原料作為製藥之賦形劑，恐有危害用藥人安全之疑慮；相較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對於製作黑心食品之重罰，目前藥事法關於製造劣藥之罰則顯見過輕，兩者同為使用對人體恐有害之非法定原料作為製造材料，但罰則相比顯見失衡，為求衡平，爰擬具「藥事法第八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以保障國人用藥健康保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為遏止不肖藥商使用非法定原料作為製藥之材料，為求黑心製藥與黑心食品之罰則得見衡平及遏止歪風，提高製造劣藥之相關罰則。（第八十五條及第九十條）","對照表":[{"law_id":"02510","law_name":"藥事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藥事法第八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八十五條　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劣藥或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犯前項之罪或明知為前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law_content_id":"02510:02510:1993-01-18-全文修正:94","說明":"一、本條修正。\n\n二、為求製造劣藥之製藥廠與製造黑心食品之廠商所受罰則達衡平，修正罰金額度。","修正":"第八十五條　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劣藥或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犯前項之罪或明知為前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現行":"第九十條　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至第八款之劣藥或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四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n\n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n\n犯前二項規定之一者，對其藥物管理人、監製人，亦處以各該項之罰鍰。","說明":"一、本條修正。\n\n二、為求製造劣藥之製藥廠與製造黑心食品之廠商所受罰則達衡平，修正罰金額度。","修正":"第九十條　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至第八款之劣藥或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四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n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n\n犯前二項規定之一者，對其藥物管理人、監製人，亦處以各該項之罰鍰。"}]}],"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0430070201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