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40529070202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議案名稱":"「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7/15/LCEWA01_080715_0004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7/15/LCEWA01_080715_0004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田秋堇","蔡其昌","李應元","李俊俋","邱議瑩","陳其邁","蘇震清","高志鵬","趙天麟","陳唐山","蔡煌瑯","柯建銘","陳亭妃","莊瑞雄","許智傑","黃國書","許添財","李昆澤","何欣純","楊曜"],"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7-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5-06-05","2015-06-09"],"會議代碼":"院會-8-7-15"},{"會期":"08-07-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06-05","2015-06-09"],"會議代碼":"院會-8-7-15"}],"mtime":"2024-01-19T00:50:01+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06-05","last_time":"2015-06-0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7-15","會期":7,"字號":"院總第1422號委員提案第17884號","laws":["03707"],"提案編號":"1422委17884","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鑑於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企業排放有害污染物，不僅造成環境之破壞，更將嚴重危害國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後果。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使人類社會遭受前所未有的風險和危機，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之下，空氣污染問題日益為國人所重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執掌我國環境安全之機關，對於國人健康永續理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均，造成各縣市地方財政狀況不一，面對嚴峻的環境安全問題，中央主管機關理應主動編列預算，建置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積極協助地方推動健康醫療保健政策，以實際行動捍衛民眾健康。爰此，特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憲法規定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但當二者面臨衝突時，究應孰先孰後？各界爭論不一。然而，環境污染不僅對環境造成危害，亦會直接地傷害人體健康，常造成不可回復之地步。因此，中央主管機關應對於環境污染方面進行研究，建立起完整研究報告，尤其是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所造成之影響。故針對現行規定之建立起風險評估，醫療保健措施，疾病預防措施等，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實際執行，並定期向立法機關提出報告，俾利監督。","對照表":[{"law_id":"03707","law_name":"環境基本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二條　各級政府應積極研究、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採預防及醫療保健措施，降低健康風險，預防及減輕與環境有關之疾病。","law_content_id":"03707:03707:2002-11-19-制定:25","說明":"一、環境污染不僅對環境造成危害，亦會直接或間接地傷害人體健康。因此，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年編列經費，對於環境污染等方面議題進行研究，並建立起完整的研究報告，尤其是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所造成相關影響之報告。\n\n二、以此報告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俾利採取預防及醫療保健相關措施，降低健康風險因素，以及預防及減輕與環境有關之疾病。\n\n三、為使上述規定有效執行，達致效果，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執行並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修正":"第二十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積極研究、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採預防及醫療保健措施，降低健康風險，預防及減輕與環境有關之疾病。\n\n前項規定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年編列經—行或委託辦理，並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報告。"}]}],"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0529070202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