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41105070200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0人","議案名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8/09/LCEWA01_080809_000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8/09/LCEWA01_080809_000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王育敏","詹滿容","江惠貞","陳鎮湘","林國正"],"連署人":["呂學樟","林滄敏","許淑華","楊玉欣","邱文彥","潘維剛","林德福","蘇清泉","楊瓊瓔","蔡正元","楊應雄","林郁方","鄭天財 Sra Kacaw","徐少萍","李桐豪"],"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8-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5-11-13","2015-11-17"],"會議代碼":"院會-8-8-9"},{"會期":"08-08-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11-13","2015-11-17"],"會議代碼":"院會-8-8-9"}],"mtime":"2024-01-19T00:38:19+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11-13","last_time":"2015-11-1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8-9","會期":8,"字號":"院總第308號委員提案第18085號","laws":["04547"],"提案編號":"308委18085","案由":"本院委員王育敏、詹滿容、江惠貞、陳鎮湘、林國正等20人，有鑑於近年來毒品問題日益嚴重，施用毒品者不僅再犯率高且有年輕化之趨勢，亦衍生其他型態之犯罪，尤以財產犯罪為大宗，顯見吸食毒品已成為我國社會治安隱憂，實需挹注充分資源積極防制。爰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毒品防制基金，用於戒癮、教育、研究、毒品施用者之家庭支持協助等事項；另明定行政院應設置該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俾使該基金針對毒品防制發揮最大效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法務部統計，施用毒品再犯率高達68%，是所有犯罪類型再犯率最高者；且假釋中再犯罪遭撤銷假釋者，有38%是再度施用毒品，顯見現行毒癮戒治之模式與處遇仍待加強。另據教育部統計，103年度有1,700名學生遭通報藥物濫用，其中以高中職學生人數最多，占了六成以上，可見毒品年輕化問題日益嚴重，戕害國人身心健康。\n二、為有效解決毒品問題，亟需設立基金，積極結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衛生醫療資源，建構完整之防毒體系，包括整合地方警政、社政、就業職訓、醫療、教育、司法保護等資源，深化並廣化反毒教育；結合民間戒癮機構，有效實施毒癮犯戒治醫療；對於出監後之毒癮犯提供所需之輔導與協助，以及協調各縣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落實社區處遇之追蹤輔導。\n三、爰此，新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之二，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毒品防制基金，用於戒癮、教育、研究、毒品施用者之家庭支持協助等事項，以期改善毒品氾濫問題；另明定行政院應設置該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由主管機關之相關人員、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組成，俾使該基金針對毒品防制發揮最大效能。","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1105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