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41116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2人","議案名稱":"「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8/10/LCEWA01_080810_0003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8/10/LCEWA01_080810_0003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鄭汝芬","王惠美","顏寬恒","林國正","林滄敏","王廷升","黃昭順"],"連署人":["盧嘉辰","鄭天財 Sra Kacaw","詹凱臣","簡東明","徐志榮","蘇清泉","蔡正元","盧秀燕","潘維剛","林德福","陳碧涵","賴士葆","邱文彥","詹滿容","王進士"],"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8-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5-11-20","2015-11-24"],"會議代碼":"院會-8-8-10"},{"會期":"08-08-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11-20","2015-11-24"],"會議代碼":"院會-8-8-10"}],"mtime":"2024-01-19T00:37:38+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11-20","last_time":"2015-11-2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8-10","會期":8,"字號":"院總第1578號委員提案第18132號","laws":["01230"],"提案編號":"1578委18132","案由":"本院委員鄭汝芬、王惠美、顏寬恒、林國正、林滄敏、王廷升、黃昭順等22人，有鑑於公保與勞保生育給付均為二個月，提高國保生育給付為二個月可落實各保險間之衡平性 ’強化身分別或職業別間之公平原則，並落實鼓勵生育之人口政策，爰提出「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分娩或早產者，生育給付由一個月提高為二個月月投保金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230","law_name":"國民年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二條之一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得請領生育給付，其給付標準如下：\n\n一、分娩或早產者，按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一個月生育給付。\n二、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n\n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law_content_id":"01230:01230:2011-06-13-修正:41","說明":"公保與勞保生育給付均為二個月，提高國保生育給付為二個月可落實各保險間之衡平性，強化身分別或職業別間之公平原則，並落實鼓勵生育之人口政策，將分娩或早產者，生育給付由一個月提高為二個月月投保金額。","修正":"第三十二條之一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得請領生育給付，其給付標準如下：\n\n一、分娩或早產者，按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二個月生育給付。\n\n二、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n\n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1116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