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41118070200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議案名稱":"「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8/11/LCEWA01_080811_0001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8/11/LCEWA01_080811_0001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劉建國","許智傑","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田秋堇","柯建銘","趙天麟","何欣純","陳節如","陳明文","李應元","鄭麗君","蔡煌瑯","李俊俋","林淑芬","陳歐珀","許添財","段宜康"],"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5-11-27","2015-12-01"],"會議代碼":"院會-8-8-11"},{"會期":"08-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11-27","2015-12-01"],"會議代碼":"院會-8-8-11"}],"mtime":"2024-01-19T00:35:40+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11-27","last_time":"2015-12-0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8-11","會期":8,"字號":"院總第970號委員提案第18143號","laws":["02519"],"提案編號":"970委18143","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許智傑、蘇震清等18人，鑑於目前依各類型空氣品質監測站主要污染物（包括PM10、SO2、NO2、CO等）平均濃度統計表顯示，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簡稱交通測站）之污染指數均較工業測站還要來得高，車輛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量比率，已不亞於工業。因此，參考日本立法，特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應設置交通測站以及公布PM2.5年報應獨立分開一般與交通測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空氣品質監測站分為工業空氣品質監測站、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公園空氣品質監測站、背景空氣品質監測站以及其它空氣品質監測站等類型。為提升空氣品質監測作業之精細度，爰參考國外模式，修正本條文部分文字內容。\n二、日本於2010年立法管控後公布之PM2.5年報，將一般與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予以獨立分開，俾利進行防制作業。","對照表":[{"law_id":"02519","law_name":"空氣污染防制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三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石化工業區所在之鄉鎮市區、各級主管機關應選定適當地點，設置空氣品質監測站，定期公布空氣品質狀況。","law_content_id":"02519:02519:2011-04-08-修正:15","說明":"一、現行空氣品質監測站分為工業空氣品質監測站、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公園空氣品質監測站、背景空氣品質監測站以及其它空氣品質監測站等類型。為提升空氣品質監測作業之精細度，爰參考國外模式，修正本條文部分文字內容。\n\n二、鑑於交通空污危害日益嚴重，日本於2010年立法管控後公布之PM2.5年報，將一般與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予以獨立分開，俾利進行防制作業。","修正":"第十三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石化工業區所在之鄉鎮市區設置工業空氣品質監測站。\n中央主管機關或各級主管機關應選定適當地點，設置一般及交通等各類型空氣品質監測站。\n\n前兩項各類型空氣品質監測站應定期、獨立分開公布空氣品質狀況。"}]}],"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1118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