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41127070200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楊曜等18人","議案名稱":"「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8/12/LCEWA01_080812_0002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8/12/LCEWA01_080812_0002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楊曜","許智傑","蘇震清"],"連署人":["李俊俋","陳歐珀","莊瑞雄","葉宜津","黃偉哲","蔡煌瑯","黃國書","高志鵬","陳明文","許添財","李昆澤","何欣純","薛凌","陳素月","鄭麗君"],"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8-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5-12-04","2015-12-08"],"會議代碼":"院會-8-8-12"},{"會期":"08-08-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12-04","2015-12-08"],"會議代碼":"院會-8-8-12"}],"mtime":"2024-01-19T00:34:59+08:00","屆期":8,"first_time":"2015-12-04","last_time":"2015-12-0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8-8-12","會期":8,"字號":"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18163號","laws":["03623"],"提案編號":"468委18163","案由":"本院委員楊曜、許智傑、蘇震清等18人，為促進勞工退休金權益，並符合民眾需求。特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為使年滿六十歲且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之勞工，其退休生活之規劃更具彈性，並參考現行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得以年金給付方式請領新增選擇性，以保障退休勞工之基本生活。","對照表":[{"law_id":"03623","law_name":"勞工退休金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四條　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n\n前項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n\n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於有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始得請領。","law_content_id":"03623:03623:2004-06-11-制定:27","說明":"為使年滿六十歲且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之勞工，其退休生活之規劃更具彈性，並考量現行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得以年金給付方式請領，可保障退休勞工之基本生活，爰修正第一項得選擇請領一次或月領退休金。","修正":"第二十四條　勞工年滿六十歲，得依下列規定之方式請領退休金：\n一、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n\n二、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n\n第一項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n\n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於有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始得請領。"}]}],"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1127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