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223070201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親民黨黨團","議案名稱":"「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02/LCEWA01_090102_0010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02/LCEWA01_090102_0010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宜民等2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8人、委員林為洲等16人分別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宜民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宜民等2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70424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9人「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3030702038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216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宜民等20人「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07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30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11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宜民等18人「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07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宜民等20人「就業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21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就業服務法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31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01070201200"}],"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李鴻鈞"],"連署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1-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6-02-26","2016-03-01"],"會議代碼":"院會-9-1-2"},{"會期":"09-01-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2-26","2016-03-01"],"會議代碼":"院會-9-1-2"},{"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6-03-24"],"會議代碼":"委員會-9-1-26-9"},{"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4-18"],"會議代碼":"委員會-9-5-26-1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8-04-24"]}],"mtime":"2024-01-19T00:18:1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2-26","last_time":"2018-04-2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2","會期":1,"字號":"院總第1537號委員提案第18335號","laws":["03615"],"提案編號":"1537委18335","案由":"本院親民黨黨團，有鑑於衛生福利部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結果推估，103年失能人口計73萬人，其中65歲以上者超過46萬人，惟目前國人對於失能老人之長期照顧服務方式之選擇，除長照計畫外，尚有6萬8,229人選擇機構式照顧，20萬4,733人聘僱外籍看護工，其餘14萬5,101人多由家屬自行照顧，但有鑑於民眾自行照顧失能長輩時，亦有照顧服務指導與諮詢之需求，行政院於103年10月7日召開研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制度相關事宜會議決議，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應整合現行相關做法，規劃推動照顧實務指導員試辦計畫，對接受外籍看護工或由家屬自行照顧之失能者受照顧情形，提供關懷訪視及專業諮詢指導，以維護受照顧者服務品質，相關財源則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協助，因此，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爰研擬「105年照顧實務指導員試辦計畫」。為穩定並充實我國照顧服務供給，增進照顧人力職涯發展，進而鼓勵國人投入長照服務，促進國民就業，爰提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本國長期照顧服務就業促進入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615","law_name":"就業服務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四條　主管機關對下列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n\n一、獨力負擔家計者。\n\n二、中高齡者。\n\n三、身心障礙者。\n\n四、原住民。\n\n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n\n六、長期失業者。\n\n七、二度就業婦女。\n\n八、家庭暴力被害人。\n\n九、更生受保護人。\n\n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n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落實其成效。\n\n第一項津貼或補助金之申請資格、金額、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3615:03615:2015-06-02-修正:27","說明":"有鑑於衛生福利部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結果推估，103年失能人口計73萬人，其中65歲以上者超過46萬人，惟目前國人對於失能老人之長期照顧服務方式之選擇，除長照計畫外，尚有6萬8,229人選擇機構式照顧，20萬4,733人聘僱外籍看護工，其餘14萬5,101人多由家屬自行照顧，但有鑑於民眾自行照顧失能長輩時，亦有照顧服務指導與諮詢之需求，行政院於103年10月7日召開研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制度相關事宜會議決議，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應整合現行相關做法，規劃推動照顧實務指導員試辦計畫，對接受外籍看護工或由家屬自行照顧之失能者受照顧情形，提供關懷訪視及專業諮詢指導，以維護受照顧者服務品質，相關財源則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協助，因此，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爰研擬「105年照顧實務指導員試辦計畫」。為穩定並充實我國照顧服務供給，增進照顧人力職涯發展，進而鼓勵國人投入長照服務，促進國民就業，爰提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本國長期照顧服務就業促進入法。","修正":"第二十四條　主管機關對下列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n\n一、獨力負擔家計者。\n\n二、中高齡者。\n\n三、身心障礙者。\n\n四、原住民。\n\n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n\n六、長期失業者。\n\n七、二度就業婦女。\n\n八、家庭暴力被害人。\n\n九、更生受保護人。\n\n十、本國長期照顧服務員。\n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n\n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落實其成效。\n\n第一項津貼或補助金之申請資格、金額、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223070201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