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301070200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議案名稱":"「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03/LCEWA01_090103_0008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03/LCEWA01_090103_0008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林俊憲等21人、委員Kolas Yotaka、莊瑞雄等19人分別擬具「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21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分別擬具「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廖國棟等19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080114070300200"},{"議案名稱":"行政院「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案。","billNo":"1060821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82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Kolas Yotaka等19人「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925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22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1人「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428070202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16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28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9人「原住民身分法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24070200200"}],"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連署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9-01-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6-03-04","2016-03-08"],"會議代碼":"院會-9-1-3"},{"會期":"09-01-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3-04","2016-03-08"],"會議代碼":"院會-9-1-3"},{"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9-01-14"]}],"mtime":"2024-01-19T00:12:1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3-04","last_time":"2019-01-1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3","會期":1,"字號":"院總第1722號委員提案第18425號","laws":["01227"],"提案編號":"1722委18425","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現行法律中關於「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之區別，是過去外來殖民者根據殖民利益及行政區域便宜行事的劃分，有可疑分類之嫌，違反國際法上的自我認同原則；又在「平地原住民」的身分認定上增加「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之不當要件，特提出「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227","law_name":"原住民身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法所稱原住民，包括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其身分之認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n一、山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山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者。\n二、平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law_content_id":"01227:01227:2001-01-04-制定:2","說明":"一、取消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之劃分，刪除設籍區域之規定。\n\n二、刪除平地原住民須申請登記有案之規定。\n\n三、將較具政治意味之「光復前」改為中性之「日治時期」。","修正":"第二條　本法關於原住民身分之認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者認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301070200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