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3070702010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2人","議案名稱":"「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04/LCEWA01_090104_0008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04/LCEWA01_090104_0008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刪除第六十一條條文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0人、委員江啟臣等22人及委員陳明文等20人分別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50726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立法院議事規則刪除第六十一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2020702906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223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0人「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226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310070203500"}],"提案人":["江啟臣","李彥秀","楊鎮浯","顏寬恒","馬文君","蔣萬安","許淑華","王惠美"],"連署人":["陳怡潔","費鴻泰","蔣乃辛","鄭天財 Sra Kacaw","賴士葆","陳宜民","王育敏","黃昭順","林麗蟬","許毓仁","林為洲","徐志榮","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曾銘宗"],"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9-01-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6-03-11","2016-03-15"],"會議代碼":"院會-9-1-4"},{"會期":"09-01-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3-11","2016-03-15"],"會議代碼":"院會-9-1-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6-03-24"],"會議代碼":"委員會-9-1-36-9"},{"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6-05-02"],"會議代碼":"公聽會-201604270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6-07-25"]}],"mtime":"2024-01-19T00:07:5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3-11","last_time":"2016-07-2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4","會期":1,"字號":"院總第23號委員提案第18540號","laws":[],"提案編號":"23委18540","案由":"本院委員江啟臣、李彥秀、楊鎮浯、顏寬恒、馬文君、蔣萬安、許淑華、王惠美等22人，為推動國會改革，落實議事公開透明，開放國會、人民國會理念，委員會會議應設置旁聽專區，並授權立法院訂定委員會旁聽專區相關規則，爰提出「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指出：「立法院會議，公開舉行」；「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指出：「各委員會會議，公開舉行」，為貫徹國會對人民開放透明原則，現行條文不得進入旁聽之規定顯有牴觸，爰修正本條文，規定委員會會議應設置旁聽專區，並授權立法院訂定旁聽專區相關規則。","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一條　各種委員會開會時，除出、列席及會務工作人員外，不得進入旁聽。","說明":"一、『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指出：「立法院會議，公開舉行」；『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亦指出：「各委員會會議，公開舉行」，為貫徹國會對人民開放透明原則，現行條文不得進入旁聽之規定顯有牴觸，爰修正第一項，委員會應設旁聽專區供人民旁聽。\n\n二、增列第二項，授權立法院訂定旁聽專區相關規則。","修正":"第六十一條　各種委員會開會時，除出、列席及會務工作人員外，應設旁聽專區，供人民申請旁聽。\n旁聽專區相關規定，由立法院訂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307070201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