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310070201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議案名稱":"「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05/LCEWA01_090105_0006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05/LCEWA01_090105_0006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300469/1084300469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300469/1084300469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300469/1084300469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300469/1084300469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宜民等17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學聖等20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十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80402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10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13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宜民等17人「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515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05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學聖等20人「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26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十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502070200200"}],"提案人":["柯志恩"],"連署人":["王育敏","鄭天財 Sra Kacaw","廖國棟Sufin‧Siluko","黃昭順","林麗蟬","孔文吉","許毓仁","蔣乃辛","楊鎮浯","簡東明Uliw．Qaljupayare","徐志榮","陳宜民","張麗善","許淑華","呂玉玲"],"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6-03-18","2016-03-22"],"會議代碼":"院會-9-1-5"},{"會期":"09-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3-18","2016-03-22"],"會議代碼":"院會-9-1-5"},{"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9-04-01"]}],"mtime":"2024-01-19T00:01:1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3-18","last_time":"2019-04-0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5","會期":1,"字號":"院總第576號委員提案第18585號","laws":["01780"],"提案編號":"576委18585","案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鑑於為使公私立學校教師借調期間得辦理退休之規定一致，爰提出「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增訂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於借調期間符合本條例第十六條屆齡退休規定者，得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五年內辦理退休。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私立學校教師留職停薪借調期間，符合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屆齡退休規定者，須辦理歸建回職復薪後，始得依規定辦理退休。未辦理歸建者，僅得以辭職方式離開學校。\n二、又依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職員不符合退休、資遣規定而離職者，得一次領取其個人退撫儲金專戶本息，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舊制年資之退休金則無法領取，將影響渠等人員權益。\n三、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修正公布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條之一第一項已規定：「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者，除借調依法銓敘審定之公務人員外，於借調期間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應即退休規定，且無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情形者，得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五年內辦理退休。」\n四、為使公私立學校教師借調期間得辦理退休規定一致，衡平公私立學校教師權益，爰擬具本條例第十六條之一修正草案，增訂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於借調期間符合本條例第十六條屆齡退休規定者，得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五年內辦理退休之。","對照表":[{"law_id":"01780","law_name":"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現行私立學校教師留職停薪借調期間，倘符合本條例第十六條屆齡退休規定者，須辦理歸建回職復薪後，始得依本條例規定辦理退休。未辦理歸建者，僅得以辭職方式離開學校。\n\n三、又依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職員不符合退休、資遣規定而離職者，僅得領取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本條例施行後之個人儲金帳戶之本息，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舊制年資之退休金則無法領取，將影響渠等人員權益。\n\n四、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修正公布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者，除借調依法銓敘審定之公務人員外，於借調期間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應即退休規定，且無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情形者，得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五年內辦理退休。」\n\n五、為使公私立學校教師借調期間得辦理退休規定一致，衡平公私立學校教師權益，爰參考前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增訂本條規定。","增訂":"第十六條之一　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於借調期間符合第十六條屆齡退休規定者，得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五年內辦理退休。"}]}],"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310070201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