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317070201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親民黨黨團","議案名稱":"「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06/LCEWA01_090106_0005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06/LCEWA01_090106_0005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000659/1084000659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000659/1084000659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000659/1084000659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000659/1084000659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尤美女等23人擬具「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協議簽署監督條例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及委員黃昭順等2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案。","billNo":"1080423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3人「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2250702615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301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協議簽署監督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314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民進黨黨團「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41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1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103070200300"}],"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李鴻鈞"],"連署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9-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6-03-25","2016-03-29"],"會議代碼":"院會-9-1-6"},{"會期":"09-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3-25","2016-03-29"],"會議代碼":"院會-9-1-6"},{"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7-03-22"],"會議代碼":"委員會-9-3-15-9"},{"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7-03-23"],"會議代碼":"委員會-9-3-15-9"},{"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9-04-22"],"會議代碼":"委員會-9-7-15-14"}],"mtime":"2024-01-18T23:56:49+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3-25","last_time":"2019-04-2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6","會期":1,"字號":"院總第1374號委員提案第18686號","laws":["01880"],"提案編號":"1374委18686","案由":"本院親民黨黨團，為確保兩岸交流所簽訂之各項協議，都能在憲法的架構下，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簽訂，並強化立法院的監督機制及各項衝擊評估，使全民都能獲得充分的訊息，內容能確實符合全民利益，爰擬具「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880","law_name":"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rows":[{"說明":"立法之目的。","增訂":"第一條　為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協議之簽訂，確保協商過程在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之下，強化監督及評估機制，增進全民福祉，特制定本條例。"},{"說明":"明定相關協議之定義。","增訂":"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所簽訂之書面文件及其他具有協議性質的文件。"},{"說明":"明定監督的程序，及資訊公開之規定。","增訂":"第三條　兩岸協議的監督程序如下：\n\n一、涉及各部會具體業務應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先行與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協商。\n\n二、由主管機關舉辦聽證會，提出報告及建議，同時邀集相關民間業者與學者專家，聽取意見。\n\n三、協商過程有階段性成果時，應定期公開說明。\n\n四、完成協商後，主管機關應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n\n前項聽證會蒐集之資訊及意見，應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開。"},{"說明":"聽證會所蒐集資訊應納入談判參考依據。","增訂":"第四條　協商主管機關會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相關部會依前條規定所獲得之意見及資訊，應作為協議協商、簽署及執行之參考。"},{"說明":"雙邊交流協議應以全民福祉為前提，故締結機關於正式簽署協議前，應就各項協議可能產生之各項衝擊，由各具體業務之部會提出完整而仔細的評估報告。","增訂":"第五條　涉及各部會具體業務，相關部會必須進行下列影響評估，並向立法院提出報告：\n\n一、對國家安全之影響。\n\n二、對社會治安之影響。\n\n三、對國內經濟產生之影響。\n\n四、對國家財政產生之影響。\n\n五、對國內相關產業產生之影響。\n\n六、對國內就業機會之影響。\n\n七、對國內環境之影響。\n\n八、與國內現行法令衝突之情形。\n\n九、其他經立法院決議應辦理影響評估之事項。"},{"說明":"協商人員之保密、利益迴避等規定。","增訂":"第六條　參與或辦理兩岸協議草擬、協商或簽署之人員，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公務員服務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規定。"},{"說明":"無須送交立法院之協議監督規定。","增訂":"第七條　無須立法院審議之人道救援等協議，應由主管機關送交立法院備查。"},{"說明":"經立法院審議未通過後之規定。","增訂":"第八條　協議經立法院審議未通過，主管機關應即通知協議對方，視需要與對方重啟協商。\n\n重啟協商後之協議，仍應依本條例規定辦理。"},{"說明":"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之規定。","增訂":"第九條　協議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經總統批准後，始得換文生效。"},{"說明":"政府應定期檢討協議的成效，並就各項數據向立法院提出報告。","增訂":"第十條　協議生效後，涉及相關業務之部會應定期檢討成效與對民生的衝擊評估，並向立法院報告。"},{"說明":"相關協議需要修正的規定。","增訂":"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後，經評估或談判需要作重大修正，應重新報請立法院審議。"},{"說明":"條約和協議的廢除或退出規定。","增訂":"第十二條　相關協議廢除或退出程序，比照該協議之監督程序送立法院審議。"},{"說明":"明訂本條例之施行日期。","增訂":"第十三條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317070201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