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318070200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6人","議案名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06/LCEWA01_090106_0007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06/LCEWA01_090106_0007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段宜康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70615070300600"}],"提案人":["段宜康"],"連署人":["李昆澤","林俊憲","蔡適應","李俊俋","鄭運鵬"],"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9-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6-03-25","2016-03-29"],"會議代碼":"院會-9-1-6"},{"會期":"09-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3-25","2016-03-29"],"會議代碼":"院會-9-1-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6-05-02"],"會議代碼":"公聽會-201604270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8-06-1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18061202"}],"mtime":"2024-01-18T23:57:57+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3-25","last_time":"2018-06-1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6","會期":1,"字號":"院總第23號委員提案第18705號","laws":["04414"],"提案編號":"23委18705","案由":"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6人，為強化立法院委員會法案審議功能，建構資深制與專業化委員會，爰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美國總統威爾遜在百年前便曾指出「國會召開院會時，只不過是在民眾面前走秀，委員會才是國會運作的重心」。反觀我國立法院運作向來由院會主導，法案審議過程中，委員會審查流於形式，甚至有委員會審查結果到了院會，遭到大幅修正或推翻情形，重要性遠不如政黨朝野協商。導致立委在委員會往往只追逐高曝光率的暫時性議題，對社會關注事項與公眾利益少有實質建樹。\n二、再者，現行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席次過多，且每會期改選一次，有礙召集委員對於立法計劃安排與法案審查之延續性，委員會審查結果之社會責任無法有效評價，國會資深專業制無由建立，對於委員會的專業分工產生負面影響。\n三、為持續深化國會改革，建構立法委員資深專業制，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爰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期透過單一召委之修法，提昇委員會議事效能與專業性審查功能，俾國會席次減半發揮最大效益。","對照表":[{"law_id":"04414","law_name":"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五條　公聽會須經各委員會輪值之召集委員同意，或經各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之連署或附議，並經議決，方得舉行。","law_content_id":"04414:04414:1999-01-12-制定:64","說明":"召集委員修正為一人後無輪值問題，現行條文文字配合調整。","修正":"第五十五條　公聽會須經召集委員同意，或經各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之連署或附議，並經議決，方得舉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318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