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401070201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8人","議案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08/LCEWA01_090108_0007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08/LCEWA01_090108_0007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許淑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50629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蔣乃辛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0506290703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22507026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509070202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鴻鈞等2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315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二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303070203000"}],"提案人":["許淑華","王惠美"],"連署人":["許毓仁","鄭運鵬","蔡易餘","林為洲","周春米","陳超明","陳雪生","簡東明Uliw．Qaljupayare","呂玉玲","張麗善","蔣乃辛","廖國棟Sufin‧Siluko","王育敏","費鴻泰","楊鎮浯","盧秀燕"],"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1-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6-04-08","2016-04-12"],"會議代碼":"院會-9-1-8"},{"會期":"09-01-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4-08","2016-04-12"],"會議代碼":"院會-9-1-8"},{"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6-05-19"],"會議代碼":"公聽會-2016051323"},{"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6-06-08"],"會議代碼":"委員會-9-1-23-19"},{"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6-06-22"],"會議代碼":"委員會-9-1-23-22"},{"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6-06-28"]}],"mtime":"2024-01-18T23:52:1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4-08","last_time":"2016-06-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8","會期":1,"字號":"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18825號","laws":["02017"],"提案編號":"756委18825","案由":"本院委員許淑華、王惠美等18人，鑑於空氣污染導致地球暖化的危機，因此延伸出低碳的人力或電動載具，且減緩交通運輸所產生空污排放最直接且有效的策略，就是提升運具能源使用效率，目前國際間大部分國家均從大眾運輸系統、自行車與步行三方面發展綠色運輸系統。然現行法並無明定低碳的以人力為主的電動載具之條文，為讓以人力為主電動為輔的載具能有效納入審驗、查核及監督管理。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台灣都會人口密集且高齡化程度高，自82年起邁入高齡化社會以來，65歲以上老人所占比率持續攀升，103年底已達12.0%。隨著人口老化加速及推廣鄉村體驗行程，老人休閒及親子旅遊市場也逐年擴大，潛在旅遊市場需求量勢必增加。隨著國民所得提高與全球化時代來臨，不論國內運輸或國際運輸，整體運輸需求、通勤旅遊、貨物物流等都會隨之增加。\n二、近年來運輸部門能源消費量占國內能源消費總量約13%，為我國第二大能源消費部門，也成為溫室氣體的重要排放源，僅次於工業部門。由於我國運輸部門能源消費主要以石油產品為主，在油價日益高漲與全球能源不斷耗竭的今日，節能減碳已刻不容緩。\n三、減緩交通運輸所產生空污排放最直接且有效的策略，就是提升運具能源使用效率，目前國際間大部分國家均從大眾運輸系統、自行車與步行三方面發展綠色運輸系統。除此之外，目前世界主要國家也都積極推廣電動車的發展，讓傳統車輛也逐步朝向電動化、電子化。除了期望能藉此降低對石油的依賴外，同時也可響應環保，維持國家形象。\n四、現在的人越來越重視環保，為了有效減少空氣污染導致地球暖化的危機，因此延伸出低碳的人力或電動載具，這樣子的低碳載具較適合短程移動，並需要地方政府配合改善友善路權、指標系統及環境清潔，搭配低碳遊程的慢活解說旅遊，讓觀光客體會在地生活，不但可以減少環境污染，觀光客將會有更多的時間可以觀察當地人的生活。爰此三輪以上慢車之人力行駛車輛增訂「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之慢車。」","對照表":[{"law_id":"02017","law_nam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九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n\n一、自行車：\n\n(一)腳踏自行車。\n\n(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n\n(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n\n二、三輪以上慢車：\n\n(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以上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n\n(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n\n三輪以上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駛道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n\n前項慢車登記、發給證照及管理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law_content_id":"02017:02017:2014-12-23-修正:86","說明":"現行法並無明定低碳的以人力為主的電動載具之規定，為讓以人力為主電動為輔的慢車能有效納入審驗、查核及監督管理，爰增訂人力行駛車輛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之慢車。","修正":"第六十九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n\n一、自行車：\n\n(一)腳踏自行車。\n\n(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n\n(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n\n二、三輪以上慢車：\n\n(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以上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之慢車。\n(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n\n三輪以上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駛道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n\n前項慢車登記、發給證照及管理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401070201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