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407070200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天財等20人","議案名稱":"「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09/LCEWA01_090109_000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09/LCEWA01_090109_000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9人分別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等20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Kolas Yotaka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刪除第二十九條條文草案」案。","billNo":"1071225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1129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9人「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1119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等22人「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601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等22人「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602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6人「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615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Kolas Yotaka等17人「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630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原住民族教育法刪除第二十九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508070200300"}],"提案人":["鄭天財 Sra Kacaw","孔文吉"],"連署人":["顏寬恒","李彥秀","王育敏","吳志揚","曾銘宗","林德福","江啟臣","盧秀燕","王惠美","費鴻泰","呂玉玲","許淑華","黃昭順","林為洲","簡東明Uliw．Qaljupayare","蔣乃辛","林麗蟬","蔣萬安"],"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6-04-15","2016-04-19"],"會議代碼":"院會-9-1-9"},{"會期":"09-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4-15","2016-04-19"],"會議代碼":"院會-9-1-9"},{"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12-05"],"會議代碼":"聯席會議-9-6-22,15-1"},{"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8-12-25"]}],"mtime":"2024-01-18T23:46:3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4-15","last_time":"2018-12-2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9","會期":1,"字號":"院總第1737號委員提案第18870號","laws":["01748"],"提案編號":"1737委18870","案由":"本院委員鄭天財、孔文吉等20人，為配合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擬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將原定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及「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生，應提供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之機會，修正為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生，應提供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之機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傳承原住民族族語、歷史及文化，特於「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明定，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及「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生，應提供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之機會。惟102年6月27日制定、102年7月10日公布之「高級中等教育法」，其於第二條已明定：「九年國民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合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為配合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爰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1條規定。\n二、原住民族族語教師係原住民學生學習族語、歷史及文化的重要，","對照表":[{"law_id":"01748","law_name":"原住民族教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一條　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及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生，應提供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之機會。","law_content_id":"01748:01748:2004-08-19-全文修正:24","說明":"為配合「高級中等教育法」明定九年國民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合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規定，爰將本條文規定的「國民教育」，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以利原住民學生於學前教育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有學習及傳承其族語、歷史及文化之機會。","修正":"第二十一條　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生，應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族語專任教師及提供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之機會。"}]}],"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407070200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