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429070201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議案名稱":"「藥師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12/LCEWA01_090112_0006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12/LCEWA01_090112_0006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顏寬恒"],"連署人":["馬文君","盧秀燕","呂玉玲","孔文吉","鄭天財 Sra Kacaw","許淑華","黃昭順","江啟臣","徐志榮","許毓仁","王育敏","羅明才","曾銘宗","柯志恩","吳志揚","王惠美"],"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6-05-06","2016-05-10"],"會議代碼":"院會-9-1-12"},{"會期":"09-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5-06","2016-05-10"],"會議代碼":"院會-9-1-12"}],"mtime":"2024-01-18T23:40:05+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5-06","last_time":"2016-05-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12","會期":1,"字號":"院總第775號委員提案第19069號","laws":["02509"],"提案編號":"775委19069","案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有鑑於行政院衛生署已於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制為衛生福利部，以及在立法上，不宜長期讓因縣市合併後已消失之行政區域內之藥師公會仍冠以原行政區域名稱，爰提出「藥師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第三條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並增訂第二十八條第二項，限定已消失行政區域內之藥師公會，最遲應自本法修正施行起，至下屆理監事任期屆滿前完成更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2509","law_name":"藥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藥師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law_content_id":"02509:02509:2007-03-05-修正:4","說明":"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行政院衛生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修正中央主管機關名稱。","修正":"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現行":"第二十八條　藥師公會之區域，依現有之行政區域，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但於行政區域調整變更前已成立者，不在此限。","law_content_id":"02509:02509:2013-04-16-修正:36","說明":"一、縣市合併後，台中縣、台南縣及高雄縣之行政區域業已消失，如原該屬藥師公會仍冠以行政區域名稱實顯唐突。\n\n二、現行護理人員法第四十四條及本法雖有維護原有縣（市）公會權益之增訂但書規定，但在立法上究非常態，不宜讓其長期存續，爰參酌原「臺中縣護理師護士公會」更名為「臺中市大臺中護理師護士公會」例，增訂第二項，限定已消失行政區域內之藥師公會，最遲應自本法修正施行起，至下屆理監事任期屆滿前完成更名。","修正":"第二十八條　藥師公會之區域，依現有之行政區域，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n\n藥師公會於行政區域調整變更前已成立者，不受前項限制。但最遲應自中華民國○年○月○日本法修正施行起，至下屆理監事任期屆滿前完成更名。"}]}],"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429070201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