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502070200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麗善等28人","議案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12/LCEWA01_090112_0005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12/LCEWA01_090112_0005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張麗善"],"連署人":["孔文吉","王惠美","黃偉哲","呂玉玲","顏寬恒","林為洲","許毓仁","黃昭順","王育敏","林德福","廖國棟Sufin‧Siluko","柯志恩","賴士葆","鄭天財 Sra Kacaw","陳宜民","簡東明Uliw．Qaljupayare","徐志榮","曾銘宗","蔣萬安","許淑華","吳志揚","盧秀燕","徐榛蔚","陳雪生","林麗蟬","蔣乃辛","李彥秀"],"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6-05-06","2016-05-10"],"會議代碼":"院會-9-1-12"},{"會期":"09-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5-06","2016-05-10"],"會議代碼":"院會-9-1-12"}],"mtime":"2024-01-18T23:39:47+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5-06","last_time":"2016-05-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12","會期":1,"字號":"院總第1542號委員提案第19075號","laws":["03616"],"提案編號":"1542委19075","案由":"本院委員張麗善等28人，為落實職場友善親子環境，爰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616","law_name":"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八條之一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n\n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n\n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law_content_id":"03616:03616:2014-11-21-修正:46","說明":"為落實職場友善親子環境，爰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修正":"第三十八條之一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n\n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n\n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502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