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630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9人","議案名稱":"「森林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20/LCEWA01_090120_0001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20/LCEWA01_090120_0001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蘇治芬","吳焜裕","蔡易餘"],"連署人":["賴瑞隆","陳曼麗","吳玉琴","鍾孔炤","黃秀芳","黃偉哲","余宛如","羅致政","施義芳","王定宇","李麗芬","吳思瑤","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陳素月","呂孫綾","鄭運鵬"],"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1-2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6-07-08","2016-07-12"],"會議代碼":"院會-9-1-20"},{"會期":"09-01-2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7-08","2016-07-12"],"會議代碼":"院會-9-1-20"}],"mtime":"2024-01-18T23:19:43+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7-08","last_time":"2016-07-1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20","會期":1,"字號":"院總第917號委員提案第19395號","laws":["03107"],"提案編號":"917委19395","案由":"本院委員蘇治芬、吳焜裕、蔡易餘等19人，為公益訴訟有利於人民監督政府施政，而行政訴訟法第九條則規定，人民為維護公益，得提起行政訴訟「但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查目前環境法律有公益訴訟條款明文規定者，主要有環境基本法第三十四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二十三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八十一條、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第四十九條、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二條、海洋污染防制法第五十九條及國土計畫法第三十四條等，爰擬具「森林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草案」，明文增列公益訴訟條款，有助本法立法要旨，以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並為保護具有保存價值之樹木及其生長環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107","law_name":"森林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森林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增列公益訴訟條款於第五十六條之五。\n\n二、得提起公民訴訟之原告資格，不以「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為限。","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五　任何人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授權訂定之相關命令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人民或公益團體得敘明疏於執行之具體內容，以書面告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於書面告知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仍未依法執行者，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執行。\n\n行政法院為前項判決時，得依職權判命被告機關支付適當律師費用、偵測鑑定費用或其他訴訟費用予促進保育森林資源有具體貢獻之原告。\n\n第一項之書面告知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公告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630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