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707070201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6人","議案名稱":"「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21/LCEWA01_090121_0003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21/LCEWA01_090121_0003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徐永明"],"連署人":["黃偉哲","鄭運鵬","鄭寶清","林俊憲","王定宇","蔡適應","羅致政","陳素月","葉宜津","蔡易餘","洪慈庸","劉建國","吳焜裕","陳曼麗","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1-2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日期":["2016-07-15"],"會議代碼":"院會-9-1-21"},{"會期":"09-01-2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7-15"],"會議代碼":"院會-9-1-21"}],"mtime":"2024-01-18T23:18:1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7-15","last_time":"2016-07-1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1-21","會期":1,"字號":"院總第1557號委員提案第19445號","laws":["01093"],"提案編號":"1557委19445","案由":"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6人，鑑於歷任之卸任總統對於國家發展與呈現國家脈絡具重大時代意義，而現行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限縮紀念單一特定元首，實有未當，宜將歷任之卸任總統皆納入，方得以完成呈現我國歷來之民主發展進程，深化民主意識。爰此，提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總統為一國元首，所產生或相關連之文件，對於延續國家發展與呈現國家脈絡而言屬重要且不可或缺之資產，實應詳加保存與管理，而現行規範僅限縮於紀念單一特定元首，妥適性似有未洽。可參照美國、南韓作法，透過成立總統圖書館，完整蒐集歷任之卸任總統任內相關文件、檔案與文物，而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之設立，改為辦理所有卸任總統相關文物資料之蒐集、典藏與展覽。另關於與國史館主管之「總統副總統文物館」之相關權責問題、整併與否等，則待未來立法解決。\n二、除了卸任總統文物史料外，新增臺灣民主發展歷程之研究、推廣與國際合作交流項目，使臺灣的民主史得以獲推廣並使國際知曉，並期賦予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具劃時代之新意義。\n三、綜上，爰修改「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對照表":[{"law_id":"01093","law_name":"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條　文化部為辦理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資料之蒐集、典藏、展覽及藝文推廣活動業務，特設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law_content_id":"01093:01093:2011-06-14-制定:1","說明":"一、總統為一國元首，所產生或相關連之文件，對於延續國家發展與呈現國家脈絡而言屬重要且不可或缺之資產，實應詳加保存與管理，而現行規範僅限縮於紀念單一特定元首，妥適性似有未洽。可參照美國、南韓作法，透過成立總統圖書館，完整蒐集歷任之卸任總統任內相關文件、檔案與文物，而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之設立，改為辦理所有卸任總統相關文物資料之蒐集、典藏與展覽。另關於與國史館主管之「總統副總統文物館」之相關權責問題、整併與否等，則待未來立法解決。\n\n二、綜上，爰此修改本法第一條。","修正":"第一條　文化部為辦理卸任總統文物資料之蒐集、典藏、展覽及藝文推廣活動業務，特設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現行":"第二條　本處掌理下列事項：\n\n一、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史料之蒐集、展覽、典藏、維護及管理。\n\n二、先總統蔣公史蹟之研究、推廣及國際合作交流。\n\n三、藝文之研究、交流及出版。\n\n四、藝文作品之蒐集、展示、典藏、維護及管理。\n\n五、藝文教育、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運用及推廣。\n\n六、本處各項公共設施之規劃、維護及管理。\n\n七、其他有關先總統蔣公紀念及藝文推廣事項。","law_content_id":"01093:01093:2011-06-14-制定:2","說明":"一、修正理由同第一條，於文字上酌予調整。\n\n二、除了卸任總統文物史料外，新增臺灣民主發展歷程之研究、推廣與國際合作交流項目，使臺灣的民主史得以獲推廣並使國際知曉，並期賦予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具劃時代之新意義。","修正":"第二條　本處掌理下列事項：\n\n一、卸任總統文物史料之蒐集、展覽、典藏、維護及管理。\n\n二、臺灣民主發展歷程之研究、推廣及國際合作交流。\n\n三、藝文之研究、交流及出版。\n\n四、藝文作品之蒐集、展示、典藏、維護及管理。\n\n五、藝文教育、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運用及推廣。\n\n六、本處各項公共設施之規劃、維護及管理。\n\n七、其他有關卸任總統及藝文推廣事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707070201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