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714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鍾孔炤等17人","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01/LCEWA01_090201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01/LCEWA01_090201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孔炤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50714070300500"},{"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孔炤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51005070300100"},{"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孔炤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51122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50630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623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民進黨黨團「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704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706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711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8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13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524070200200"}],"提案人":["鍾孔炤"],"連署人":["王榮璋","吳思瑤","陳曼麗","徐國勇","蘇巧慧","張廖萬堅","周春米","顧立雄","林靜儀","吳玉琴","蔡易餘","陳賴素美","邱議瑩","吳焜裕","江永昌","段宜康"],"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2-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9-13"],"會議代碼":"院會-9-2-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6-10-05"],"會議代碼":"委員會-9-2-26-4"}],"mtime":"2024-01-18T23:15:46+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09-13","last_time":"2016-10-0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2-1","會期":2,"字號":"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19468號","laws":["01139"],"提案編號":"1121委19468","案由":"本院委員鍾孔炤等17人，鑑於勞動基準法自立法以來迄今未曾修改過勞工特別休假之日數。然現今社會多元的生活型態與家庭需求，勞工確實需要更多可以自行彈性運用的休假日，爰參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七條相關規定，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提高勞工特別休假之日數。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增加勞工可茲自行彈性運用的特別休假日數鍾孔炤，以因應多元的生活型態與家庭需求，放寬特別休假的相關規定，讓新進員工、久任勞工、非自願離職之勞工均能適當增加其休假日數。\n二、針對新進人員的部分，參酌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之預告期間規定，勞工如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應於十日前預告之。依據該條之精神，勞工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則其勞動關係已屬相對穩定，故有預告期間之保障。同理，新進員工如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亦應適度降低請特別休假的門檻，酌給第一年的特別休假權。\n三、資深有經驗的勞工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為鼓勵勞工久任，參酌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增加勞工特別休假日數，使勞工之年休假日數與公務人員趨於一致，平衡公私部門之休假權益。\n四、新增第二項，讓勞工有權主動要求雇主改依曆年制計算特別休假日數，以解決過去每年應休之特別休假日數計算方式不易釐清的問題。並新增第三項，如勞工非自願離職時，當年度之服務年資亦應依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八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n\n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n\n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n\n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n\n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law_content_id":"01139:01139:1984-07-19-制定:42","說明":"一、勞動基準法自立法以來迄今未曾修改過勞工特別休假之日數。然現今社會中，勞工確實需要更多可以自行彈性運用的休假日，以因應多元的生活型態與家庭需求。\n\n二、在新進員工部分，參酌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之預告期間規定，勞工如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應於十日前預告之。依據該條之精神，勞工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則其勞動關係已屬相對穩定，因此給予預告期間之保障。同理，新進員工如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亦應適度降低請特別休假的門檻，酌給第一年的特別休假權。\n\n三、為鼓勵勞工久任，使勞工之特別休假日數與公務人員趨於一致，爰參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七條修訂本條文規定，增加勞工特別休假日數。\n\n四、新增第二項，讓新進勞工，自到職隔年一月一日起可主動要求雇主改依曆年制計算休假日數。\n\n五、新增第三項，如勞工非自願離職時，當年度之服務年資亦應依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修正":"第三十八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n\n一、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應給休假四日。\n\n二、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應給休假七日。\n\n三、三年以上未滿六年者，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n\n四、六年以上未滿九年者，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n\n五、九年以上未滿十四年者，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n\n六、十四年以上者，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n\n勞工到職日之隔年一月一日起，得與雇主協議按前項之標準依比例計給特別休假後，改採曆年制累計特別休假日數，雇主不得拒絕。\n\n勞工於非自願離職時，當年度之服務年資，應按第一項之標準依比例計給特別休假。"}]}],"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714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