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914070201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8人","議案名稱":"「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03/LCEWA01_090203_0002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03/LCEWA01_090203_0002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61130070300300"}],"提案人":["鄭運鵬"],"連署人":["吳思瑤","蔡適應","張廖萬堅","王榮璋","陳曼麗"],"議案狀態":"審查完畢","mtime":"2024-01-18T23:14:58+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字號":"院總第1058號委員提案第19522號","laws":["04583"],"提案編號":"1058委19522","案由":"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583","law_name":"家事事件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百三十條　法院公示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報明債權時，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n\n一、為陳報之繼承人。\n\n二、報明權利之期間及在期間內應為報明之催告。\n\n三、因不報明權利而生之失權效果。\n\n四、法院。\n\n前項情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n\n第一項公示催告應公告之。\n\n前項公告應揭示於法院公告處、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或用其他方法公告之。\n\n第一項報明期間，自前項揭示之日起，應有六個月以上。","law_content_id":"04583:04583:2011-12-12-制定:145","說明":"以法院網站之電子公告取代刊登新聞紙。","修正":"第一百三十條　法院公示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報明債權時，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n\n一、為陳報之繼承人。\n\n二、報明權利之期間及在期間內應為報明之催告。\n\n三、因不報明權利而生之失權效果。\n\n四、法院。\n\n前項情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n\n第一項公示催告應公告之。\n\n前項公告應揭示於法院公告處、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法院網站，或用其他方法公告之。\n\n第一項報明期間，自前項揭示之日起，應有六個月以上。"}]}],"會期":2,"屆期":9,"議案流程":[{"會期":"09-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6-09-23","2016-09-26","2016-09-27"],"會議代碼":"院會-9-2-3"},{"會期":"09-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9-23","2016-09-26","2016-09-27"],"會議代碼":"院會-9-2-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7-11-23"],"會議代碼":"委員會-9-4-36-15"},{"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7-11-30"],"會議代碼":"委員會-9-4-36-17"}],"meet_id":"院會-9-2-3","first_time":"2016-09-23","last_time":"2017-11-30","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914070201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