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0930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7人","議案名稱":"「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06/LCEWA01_090206_0003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06/LCEWA01_090206_0003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莊瑞雄","陳其邁","許智傑","蘇震清","邱志偉"],"連署人":["蔡易餘","陳賴素美","黃偉哲","陳明文","施義芳","劉建國","林岱樺","洪宗熠","趙天麟","賴瑞隆","吳琪銘","鍾孔炤"],"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6-10-14","2016-10-18"],"會議代碼":"院會-9-2-6"},{"會期":"09-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10-14","2016-10-18"],"會議代碼":"院會-9-2-6"}],"mtime":"2024-01-18T23:09:2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10-14","last_time":"2016-10-1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2-6","會期":2,"字號":"院總第1016號委員提案第19604號","laws":["01788"],"提案編號":"1016委19604","案由":"本院委員莊瑞雄、陳其邁、許智傑、蘇震清、邱志偉等17人，為保障建教生權益，防堵違法企業壓榨建教生，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積極主動辦理建教生勞動檢查。允應修法增設每學期舉辦建教生勞動檢查一次，爰擬具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據監察院統計，有鑒於國內建教生人數一年高達兩萬多人，申請建教合作企業約有2,000多家，經勞動部抽檢建教生勞動時數，違法企業比率高達60%，為保障建教生權益，防堵違法企業壓榨建教生，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積極主動辦理建教生勞動檢查。允應修法增設每學期舉辦建教生勞動檢查一次，爰擬具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對照表":[{"law_id":"01788","law_name":"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九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會同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學校及建教合作機構辦理建教合作進行考核；其考核之項目、方式、基準、獎懲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788:01788:2012-12-14-制定:34","說明":"為保障建教生權益，防堵違法企業壓榨建教生，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積極主動辦理建教生勞動檢查。允應修法增設每學期舉辦建教生勞動檢查一次。","修正":"第二十九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會同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學校及建教合作機構辦理建教合作進行考核；其考核之項目、方式、基準、獎懲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每學期至少應舉辦一次建教合作機構勞動檢查，必要時，應進行專案檢查。"}]}],"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930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