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1004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6人","議案名稱":"「內政部組織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06/LCEWA01_090206_0004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06/LCEWA01_090206_0004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段宜康等16人及委員李俊俋等23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60522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3人「內政部組織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08070201700"}],"提案人":["段宜康"],"連署人":["陳瑩","何欣純","黃國書","陳曼麗","江永昌","李昆澤","李俊俋","陳賴素美","尤美女","劉建國","蔡易餘","吳琪銘","陳素月","蘇巧慧","林靜儀"],"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6-10-14","2016-10-18"],"會議代碼":"院會-9-2-6"},{"會期":"09-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10-14","2016-10-18"],"會議代碼":"院會-9-2-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7-05-22"],"會議代碼":"聯席會議-9-3-36,15-3"}],"mtime":"2024-01-18T23:09:43+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10-14","last_time":"2017-05-2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2-6","會期":2,"字號":"院總第1720號委員提案第19615號","laws":["01011"],"提案編號":"1720委19615","案由":"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6人，鑑於為加速政府推動組織再造，打造精實、彈性、效能之政府，故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修正副首長人數，爰此，擬具提出「內政部組織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以下簡稱基準法）已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施行，部分條文並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修正公布，並經行政院定自九十九年二月五日施行。該法對於機關組織法規名稱、機關權限職掌及重要職務設置等事項皆有所規定。\n二、依基準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二級機關得置副首長一人至三人，其中一人應列常任職務，其餘列政務職務。」然目前已配合基準法規定修正副首長人數，並完成組織再造的機關除法務部、文化部、外交部、財政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科技部之外，仍有部分機關尚未完成組改。爰此，擬具提出「內政部組織法第十八條」修正草案。","對照表":[{"law_id":"01011","law_name":"內政部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內政部組織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八條　內政部部長，特任；綜理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置政務次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輔助部長處理部務。","law_content_id":"01011:01011:1995-01-17-修正:20","說明":"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爰修正副首長人數，明定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修正":"第十八條　內政部部長，特任；綜理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置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輔助部長處理部務。"}]}],"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1004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