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1021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許毓仁等24人","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09/LCEWA01_090209_0000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09/LCEWA01_090209_0000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24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費鴻泰等16人、委員盧秀燕等16人及委員趙天麟等21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管碧玲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51228070300500"},{"議案名稱":"行政院「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51219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03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費鴻泰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08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10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24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04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10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14070200400"}],"提案人":["許毓仁"],"連署人":["孔文吉","蔣乃辛","楊鎮浯","黃昭順","陳學聖","徐志榮","林為洲","鄭天財 Sra Kacaw","柯志恩","林麗蟬","曾銘宗","徐榛蔚","張麗善","王金平","吳志揚","簡東明Uliw．Qaljupayare","蔣萬安","許淑華","羅明才","李彥秀","李鴻鈞","鄭寶清","周陳秀霞"],"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6-11-04","2016-11-08"],"會議代碼":"院會-9-2-9"},{"會期":"09-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11-04","2016-11-08"],"會議代碼":"院會-9-2-9"},{"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6-12-26"],"會議代碼":"委員會-9-2-20-23"},{"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6-12-28"],"會議代碼":"委員會-9-2-20-24"}],"mtime":"2024-01-18T23:04:0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11-04","last_time":"2016-12-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2-9","會期":2,"字號":"院總第184號委員提案第19686號","laws":["01517"],"提案編號":"184委19686","案由":"本院委員許毓仁等24人，鑑於環保署的資料顯示，台灣PM2.5 空汙來源36%是來自汽、機車移動汙染源，而且機車一氧化碳排放量是汽車的6.7倍，目前全國機車數量高達2,141萬部，居全球之冠，要解決台灣的空汙問題，最佳方案就是讓傳統機車逐漸汰換為新能源電動機車，為鼓勵國內相關產業發展，爰提案爰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將電動機車免徵貨物稅的期限，延長至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世界衛生組織已將空氣汙染列為主要環境致癌物，最危險者為堆積在人體肺部的細懸浮微粒PM2.5。環保署發現台灣的PM2.5 的主要來源之一就是車輛。\n二、根據交通部統計，截至2016年2月止，全台有2141萬部車輛，其中機車就有1366萬輛占總車輛數的64%。幾乎等同於2人中就有1台，密度居全球之冠。\n三、另外根據環保保署資料，台灣PM2.5 空汙來源36%是來自汽、機車移動汙染源，而且機車一氧化碳排放量是汽車的6.7倍，屬於烏賊機車的就高達500萬輛，由此可見傳統機車對於環境污染的嚴重程度。\n四、鑒於全球環境變遷，各國都在加速推動環保節能減碳、降低石油依賴、開發綠能產業，因此近10年來政府也持續推動低碳運輸，並以免徵貨物稅作為鼓勵措施，希望藉由新能源車輛來解決空氣汙染問題。\n五、隨著政策落實推動，由台灣業者自行研發的電動車逐漸起步，免徵貨物稅的行政措施將於106年1月底屆滿，卻不見政府單位有意延長免徵貨物稅的期限，由於機車是台灣民眾最普及的交通運輸工具，為鼓勵民眾將傳統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爰提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電動機車免徵貨物稅的期限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之三　（租稅之減免及期限）\n\n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n\n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三年內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n\n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說明":"一、增列第三項。\n\n二、根據環保署資料顯示，台灣PM2.5 空汙來源36%是來自汽、機車汙染源，而且機車一氧化碳排放量是汽車的6.7倍，目前全國機車數量高達2,141萬部，居全球之冠，要解決台灣的空汙問題，最佳方案就是讓傳統機車逐漸汰換為新能源電動機車，為鼓勵國內相關產業發展，爰提案爰修正「貨物稅法」第十二條之三，將電動機車免徵貨物稅的期限，延長至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n\n三、原條文第三項修改為第四項。","修正":"第十二條之三　（租稅之減免及期限）\n\n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n\n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三年內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n\n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機車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n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1021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