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1109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2人","議案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11/LCEWA01_090211_0002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11/LCEWA01_090211_0002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葉宜津等22人、委員黃國書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8人、委員許毓仁等21人、委員盧秀燕等16人、委員柯志恩等18人、委員蔣萬安等17人、委員趙正宇等19人、委員邱議瑩等18人、委員徐永明等17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李鴻鈞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正宇等18人、委員林俊憲等16人、委員羅致政等16人、委員蔣乃辛等19人、委員許毓仁等18人、委員黃偉哲等16人、委員林為洲等17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運鵬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王榮璋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61221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106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06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07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毓仁等21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18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01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05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26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223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522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25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鴻鈞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06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04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30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5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925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926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928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06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17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508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619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17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運鵬等20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109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榮璋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19070201100"}],"提案人":["葉宜津"],"連署人":["陳賴素美","賴瑞隆","施義芳","姚文智","黃秀芳","莊瑞雄","洪宗熠","張廖萬堅","吳焜裕","林靜儀","尤美女","蘇治芬","黃國書","蘇巧慧","吳玉琴","鍾孔炤","蔡培慧","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郭正亮","余宛如","王榮璋"],"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9-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6-11-18","2016-11-22"],"會議代碼":"院會-9-2-11"},{"會期":"09-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11-18","2016-11-22"],"會議代碼":"院會-9-2-11"},{"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7-12-11"],"會議代碼":"委員會-9-4-23-13"},{"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7-12-14"],"會議代碼":"委員會-9-4-23-13"},{"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7-12-20"],"會議代碼":"委員會-9-4-23-14"}],"mtime":"2024-01-18T22:58:06+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11-18","last_time":"2017-12-2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2-11","會期":2,"字號":"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19817號","laws":["02017"],"提案編號":"756委19817","案由":"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2人，為近年來因為汽車車輛視線死角造成嚴重車禍，導致許多家破人亡之慘劇。在現今科技發展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業已具有相當功能足以輔助駕駛人儘量減少視線死角，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故比照當初制定要求加裝行車紀錄器之立法，對於未依規定安裝及維持正常運作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予以處罰。至於何種車輛應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及相關實施期程，則授權行政機關訂定。為此，爰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2017","law_nam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八條之一　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n\n汽車裝設之行車紀錄器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n\n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卡或未依規定使用、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n\n違反前三項之行為，應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law_content_id":"02017:02017:2001-01-02-修正:22","說明":"一、汽車駕駛均有死角存在，尤以大車為最。每年因為視線死角所造成之車禍為數均多，造成家破人亡慘劇，不勝枚舉。\n\n二、在現今科技下，已有相當發達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可減少駕車時之視線死角，有助於減少車禍，故要求特定車輛應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保護道路交通安全，爰於第一項、第二項增列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之規定。\n\n三、第三項、第四項未修正。","修正":"第十八條之一　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n\n汽車裝設之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n\n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卡或未依規定使用、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n\n違反前三項之行為，應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1109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