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11170702005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議案名稱":"「電信法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12/LCEWA01_090212_0001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12/LCEWA01_090212_0001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吳志揚"],"連署人":["盧秀燕","王惠美","簡東明Uliw．Qaljupayare","王育敏","陳學聖","羅明才","林麗蟬","林德福","徐志榮","蔣萬安","黃昭順","鄭天財 Sra Kacaw","曾銘宗","蔣乃辛","陳宜民"],"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2-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6-11-25","2016-11-29"],"會議代碼":"院會-9-2-12"},{"會期":"09-02-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11-25","2016-11-29"],"會議代碼":"院會-9-2-12"}],"mtime":"2024-01-18T22:56:1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11-25","last_time":"2016-11-2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2-12","會期":2,"字號":"院總第379號委員提案第19887號","laws":["02023"],"提案編號":"379委19887","案由":"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有鑑於臺灣天災頻仍，風災、地震往往造成民眾生命財產之損失，政府除了積極做好災防準備，更希望透過科技提早使民眾得知災防預警訊息，以便提早因應。為使電信業者能全力配合政府災防預警訊息之傳送，特提案增訂「電信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明定當遇有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時，主管機關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公眾福利，得令電信事業播送特定之訊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台灣屬於天災頻繁地區，每年夏季的颱風，以及不定時的地震，都是對國民生命財產的威脅。雖然政府多年來積極推動防震災各項措施，歷年來人命與財物上的損失仍是不少。\n二、如今科技演進，對於災防預警已有一定程度的功效。像是地震預警通告，如今已可以做到民眾感應地震前數秒至三十秒前，便能透過手機多屏等載具傳達給特定地區之民眾。\n三、為使電信業者能順利配合政府災防通報，透過現代科技精確傳達災防預警內容至民眾手中，故提案增訂電信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明定當遇有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時，主管機關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公眾福利，得令電信事業播送特定之訊息。為使電信業者配合主管機關，違反規定者將列為頻譜換照之審查依據。電信事業播送特定訊息之執行辦法及應變措施，由主管機關定之。","對照表":[{"law_id":"02023","law_name":"電信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電信法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災防告警系統是政府「防救災雲端計畫」之一，目的是透過災防告警訊息以廣播方式進行傳送，特定區域內所有用戶手機即可收到災防業務主管機關發布的告警訊息，以提早因應或進行災防措施。\n\n三、如今科技演進，對於災防預警已有一定程度的功效。像是地震預警通告，如今已可以做到地震感應前數秒至三十秒前，便能透過手機多屏等載具傳達給特定地區之民眾。\n\n四、為使所有電信業者配合災防政策，藉此保障所有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特增訂此一規定。\n\n五、電信事業違反本條之規定，列入主管機關頻譜換照之審查依據。","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一　遇有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時，主管機關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公眾福利，得令電信事業播送特定之訊息。\n\n電信事業違反前項之規定，列入主管機關頻譜換照之審查依據。\n\n第一項電信事業播送特定訊息之執行辦法及應變措施，由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11170702005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