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1121070201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議案名稱":"「電業法增訂第一百零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13/LCEWA01_090213_0002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13/LCEWA01_090213_0002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周春米","高志鵬","邱泰源","陳曼麗","鍾孔炤","洪慈庸","黃偉哲","羅致政","鍾佳濱","張廖萬堅","吳玉琴","陳歐珀","洪宗熠","陳賴素美","陳其邁"],"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2-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6-12-02","2016-12-06"],"會議代碼":"院會-9-2-13"},{"會期":"09-02-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12-02","2016-12-06"],"會議代碼":"院會-9-2-13"}],"mtime":"2024-01-18T22:54:36+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12-02","last_time":"2016-12-0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2-13","會期":2,"字號":"院總第660號委員提案第19919號","laws":["01922"],"提案編號":"660委19919","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鑑於電業屬於特許事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促進電力發展營運順利進行，增進發電、輸電及變電設施周邊地區居民福祉，提昇企業形象，特設置「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並訂定協助金執行要點，每年提撥一定比例營收，回饋給發電廠和高壓電線所在之縣市；然現有民營獨立電廠（IPP）卻無此明確規範，有違電業屬於特許寡佔事業之精神，故應比照公營事業辦理，建立民營獨立電廠回饋制度法制化，電業經營者應設置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並增訂罰則，爰此，特擬具「電業法增訂第一百零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為促進電力開發順利進行，增進發電、輸電及變電設施周邊地區居民福祉，及提昇電業形象之需，公民營電業皆應設置協助金，回饋設施周邊地區居民，目前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暨「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睦鄰工作要點」之宗旨，設置「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並訂定執行要點；而民營獨立電廠（IPP）迄今仍付之闕如，故應予以法制化並增訂罰則。","對照表":[{"law_id":"01922","law_name":"電業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電業法增訂第一百零八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電力開發屬於特許事業，基於環境考量，促進電力開發順利進行，增進發電、輸電及變電設施周邊地區居民福祉，以及提昇電業經營者形象之需，設置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使回饋法制化，實屬必要。\n\n二、為使回饋機制法制化，公民營電業經營者應一體適用，無論是台電公司或是民營獨立電廠（IPP），皆應設置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俾利敦親睦鄰工作。\n\n三、要求電業應落實設置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增訂":"第一百零八條之一　電業違反第十六條之一規定，未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電力開發協助金使用方式、範圍及其監督等相關事項或規避、妨礙、拒絕查核，或未依核准之內容執行，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1121070201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