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1212070200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9人","議案名稱":"「海洋及漁業部港灣研究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16/LCEWA01_090216_0001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16/LCEWA01_090216_0001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姚文智","陳其邁","陳宜民","莊瑞雄","葉宜津","賴瑞隆","趙天麟","陳曼麗","呂孫綾"],"連署人":["楊曜","李俊俋","吳琪銘","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洪宗熠","李麗芬","邱議瑩","何欣純","黃秀芳","洪慈庸"],"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2-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日期":["2016-12-23","2016-12-27"],"會議代碼":"院會-9-2-16"},{"會期":"09-02-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12-23","2016-12-27"],"會議代碼":"院會-9-2-16"}],"mtime":"2024-01-18T22:46:2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12-23","last_time":"2016-12-2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2-16","會期":2,"字號":"院總第1603號委員提案第20045號","laws":["03193"],"提案編號":"1603委20045","案由":"本院委員姚文智、陳其邁、陳宜民、莊瑞雄、葉宜津、賴瑞隆、趙天麟、陳曼麗、呂孫綾等19人，鑑於港灣建設、港埠經營管理及海運運輸、海上航道安全規劃等研究，與國家海洋發展及海洋科學研究密不可分，應將港灣技術研究中心納為海洋及漁業部之次級機構，設港灣研究所，並待國家海洋研究院成立後，整合併入，爰擬具「海洋及漁業部港灣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193","law_name":"海洋及漁業部港灣研究所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海洋及漁業部港灣研究所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港灣研究所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海洋及漁業部為辦理港灣、港埠及海運研究業務，特設港灣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說明":"本所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n\n一、港灣開發建設工程技術、港灣構造物診斷與維護技術等之研究。\n\n二、港灣及海岸環境地理資訊系統建置與維護事項。\n\n三、港灣及海岸水工模型試驗與海岸水力學之研究。\n\n四、港埠經營管理之研究。\n\n五、近岸航行安全規劃之研究。\n\n六、海運運輸相關研究。\n\n七、培育港灣工程技術及港埠管理人才。\n\n八、其他有關港灣航務管理研究等事項。"},{"說明":"本所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增訂":"第三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至十三職等，必要時得比照獨立學院院長或教授以上資格聘任；副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必要時其中一人得比照教授資格聘任。"},{"說明":"本所幕僚長之職稱，其職務由研究員兼任。","增訂":"第四條　本所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說明":"本條所定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聘任者，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加入教育人員退撫基金；另其所具八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教育人員退撫新制施行以前年資之退撫經費，由本所編列預算支應。","增訂":"第五條　本所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職務，必要時得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聘任之；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報請海洋及漁業部核定。"},{"說明":"本所官等職等之相關規定。","增訂":"第六條　本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七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1212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