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1219070202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0人","議案名稱":"「心理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17/LCEWA01_090217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17/LCEWA01_090217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心理師法第三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榛蔚等16人及委員許智傑等20人分別擬具「心理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71123070301200"},{"議案名稱":"行政院「醫師法第七條之三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15項法案。","billNo":"1071024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榛蔚等16人「心理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505070200300"}],"提案人":["許智傑","鄭寶清","邱泰源"],"連署人":["洪宗熠","陳曼麗","葉宜津","呂孫綾","施義芳","莊瑞雄","吳玉琴","鄭運鵬","李麗芬","蔡易餘","鍾佳濱","羅致政","陳其邁","江永昌","黃秀芳"],"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2-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6-12-30"],"會議代碼":"院會-9-2-17"},{"會期":"09-02-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12-30"],"會議代碼":"院會-9-2-17"},{"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11-14"],"會議代碼":"委員會-9-6-26-1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8-11-22"]}],"mtime":"2024-01-18T22:44:35+08:00","屆期":9,"first_time":"2016-12-30","last_time":"2018-11-2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2-17","會期":2,"字號":"院總第1558號委員提案第20110號","laws":["02566"],"提案編號":"1558委20110","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鄭寶清、邱泰源等18人，鑑於行政院衛生署配合組織改造於102年7月23日更名為「衛生福利部」，原衛生署之業務調整移撥至新機關，然衛生署法令主管機關名稱卻未隨之更改；爰提案修正「心理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其主管機關正名為「衛生福利部」，使職權符合，以利行政機關運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2566","law_name":"心理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心理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law_content_id":"02566:02566:2001-10-31-制定:4","說明":"有鑑於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102年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成立「衛生福利部」，為使職權相符，爰提案修正本條文主管機關。","修正":"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1219070202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