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51226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8人","議案名稱":"「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01/LCEWA01_090301_0003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01/LCEWA01_090301_0003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61130070300600"}],"提案人":["鄭運鵬","尤美女"],"連署人":["許智傑","郭正亮","劉櫂豪","莊瑞雄","王榮璋","施義芳","賴瑞隆","邱泰源","洪宗熠","黃秀芳","余宛如","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鍾佳濱","段宜康","周春米","張宏陸"],"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3-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2-17","2017-02-21"],"會議代碼":"院會-9-3-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7-11-23"],"會議代碼":"委員會-9-4-36-15"},{"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7-11-30"],"會議代碼":"委員會-9-4-36-17"}],"mtime":"2024-01-18T22:41:19+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2-17","last_time":"2017-11-3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3-1","會期":3,"字號":"院總第657號委員提案第20170號","laws":["04532"],"提案編號":"657委20170","案由":"本院委員鄭運鵬、尤美女等18人，擬具「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目前各法律中，對於刊登新聞紙公告並無發行量之要求，以致讓刊登新聞紙流於形式，毫無公告周知之意義。因應電子e化趨勢，台北市稅捐處已經改採刊登電子公告欄方式，因此，各法律之新聞紙刊登也應以網站之電子公告取代。因此，修正非訟事件法之相關條文，以法院網站之電子公告取代刊登新聞紙。\n二、為配合第九十三條、第一百八十七條，明定本修正條文施行之日期，爰增訂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八條。","對照表":[{"law_id":"04532","law_name":"非訟事件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百九十八條　本法自公布日起六個月施行。\n\n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law_content_id":"04532:04532:2013-04-16-修正:253","說明":"一、現行條文第一項未修正。\n\n二、為配合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八十七條之修正，並為司法院預留準備期間，明定本次修正條文施行之日期，爰修正第二項。","修正":"第一百九十八條　本法自公布日起六個月施行。\n\n中華民國一百零○年○月○日修正之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八十七條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1226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