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0125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4人","議案名稱":"「農業發展條例增訂第六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01/LCEWA01_090301_0005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01/LCEWA01_090301_0005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邱志偉","呂孫綾","蘇震清","楊曜","蔡適應"],"連署人":["陳瑩","郭正亮","吳思瑤","林俊憲","葉宜津","許智傑","吳琪銘","周春米","高志鵬","張宏陸","鄭運鵬","施義芳","趙正宇","李昆澤","劉世芳","邱泰源","林靜儀","王榮璋","陳曼麗"],"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3-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2-17","2017-02-21"],"會議代碼":"院會-9-3-1"}],"mtime":"2024-01-18T22:42:21+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2-17","last_time":"2017-02-2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3-1","會期":3,"字號":"院總第956號委員提案第20216號","laws":["03101"],"提案編號":"956委20216","案由":"本院委員邱志偉、呂孫綾、蘇震清、楊曜、蔡適應等24人，鑑於我國農民平均醫療支出逐年增加，其中腎器官方面的疾病始終都是農民醫療費用中十大疾病之首，該類醫療費用也是逐年增加，腎疾病疑似農民長時間接觸農藥所致之慢性中毒，惟農業發展條例疏漏規範主管機關在農民職業病方面之相關研究。爰提出「農業發展條例增訂第六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以守護農民健康，有效降低健保支出，發展永續農業。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查我國農民平均醫療支出逐年增加（如表一：100年至104年農保對象平均醫療費用統計表），其中腎器官方面一直都是醫療費用中十大疾病之首（如表二：100年至104年農保對象十大疾病醫療費用統計表），其醫療費用也是逐年增加，腎疾病疑似農民長時間接觸農藥之故，惟本法疏漏規範主管機關在農民職業病之相關研究。\n二、農藥乃保護農林作物免受病蟲草鼠及其它生物危害的化學品。目前全世界已上市的農藥有六百餘種，依其防治的對象可概分為殺蟲劑、殺菌劑、殺草劑、殺劑、殺鼠劑、殺線蟲劑、殺螺劑及植物生長調節劑。農民在調配、噴灑農藥時可能因防護不佳由呼吸道吸入或經皮膚接觸吸收入體內而中毒。農藥急性中毒症狀，包括瞳孔縮小、眼睛痛、結膜充血、睫狀肌痙攣、視力模糊、鼻漏及呼吸道相關症狀的呼吸困難、胸悶等。也有因神經肌肉傳導被阻斷所產生的全身倦怠、肌肉無力並可能產生抽搐，嚴重時會因呼吸肌肉麻痺而停止呼吸。長期慢性農藥接觸的傷害，有噁心、頭痛、頭暈、視力模糊、腹痛、胸悶、呼吸急促，並因而日積月累所造成之腎、肺、肝或神經系統之慢性疾病等。\n三、再者，農產品原料、碎屑、下腳料也有使人感染黴菌、細菌之虞；農林畜牧作業之土壤有時也會使人感染寄生蟲。例如：68年3月至5月陸續有5名屏東地區洋蔥採收工人因眼睛角膜潰瘍而住院，經檢驗在個案的眼睛內發現真菌是眼睛角膜潰瘍的病原菌，洋蔥作業人員在採收或運送洋蔥過程中眼睛遭異物侵入並發生眼疾。\n四、爰提出「農業發展條例增訂第六十五條之一修正草案」規範主管機關在農民職業病之因素、防治、設備及護具研發等事項進行研究，並進而向相關人員教育、推廣及合作，以守護農民健康，有效降低健保支出，發展永續農業。","對照表":[{"law_id":"03101","law_name":"農業發展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農業發展條例增訂第六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新增第六十五條之一。\n\n二、我國農民平均醫療支出逐年增加，其中腎器官方面的疾病始終都是農民醫療費用中十大疾病之首，該類醫療費用也是逐年增加，腎疾病疑似農民長時間接觸農藥所致之慢性中毒，惟農業發展條例疏漏規範主管機關在農民職業病方面之相關研究。\n\n三、規範主管機關在農民職業病之因素、防治、設備及護具研發等事項進行研究，並進而向相關人員教育、推廣及合作，以守護農民健康，有效降低健保支出，發展永續農業。","增訂":"第六十五條之一　為維護農業勞動力之健康及穩定，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並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就疑似從事農業之職業性傷害及疾病之因素、防治、設備及護具研發等事項，進行研究、教育、推廣及合作，並訂定相關辦法。"}]}],"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125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