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03160702020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議案名稱":"「藥事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06/LCEWA01_090306_0004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06/LCEWA01_090306_0004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盧秀燕","林德福"],"連署人":["費鴻泰","張麗善","江永昌","馬文君","柯志恩","廖國棟Sufin‧Siluko","鄭天財 Sra Kacaw","楊鎮浯","周陳秀霞","簡東明Uliw．Qaljupayare","蔣乃辛","楊曜","鍾孔炤","許淑華"],"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3-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7-03-24","2017-03-28"],"會議代碼":"院會-9-3-6"},{"會期":"09-03-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3-24","2017-03-28"],"會議代碼":"院會-9-3-6"}],"mtime":"2024-01-18T22:33:39+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3-24","last_time":"2017-03-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3-6","會期":3,"字號":"院總第775號委員提案第20393號","laws":["02510"],"提案編號":"775委20393","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林德福等16人，有鑑於近日傳出偽藥風波，藥品屬高度專業管制物品，一般民眾信賴醫療制度，卻發生領取到偽藥事件。偽藥不僅對原本有治療需求的民眾無法有效控制病情還有可能因此有副作用或後遺症產生，甚至造成生命之危害，對我國國民身心健康傷害甚大。有鑑於此，特提出「藥事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從源頭加強管控，加重罰則，阻嚇企圖利用偽藥牟利之人，確實保障我國國民身體健康及用藥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許多三高患者都會吃的降血脂藥「冠脂妥」，今（106/03/02）傳出偽藥流入市面。新北市一間藥局日前替民眾調劑藥品時，發現三高患者常用的降血脂藥物「冠脂妥」，藥品色澤和以往不同，通報食藥署介入調查，食藥署接獲通報後已立即啟動稽查，發現批號「MV503」的冠脂妥確實有偽藥流入市面，已要求醫療院所及藥局全面下架，全案正釐清案情中。\n二、食藥署表示，冠脂妥膜衣錠（Crestor）是醫師處方用藥，適用於高膽固醇血症、高三酸甘油酯血症，作為飲食控制的輔助治療，可以降低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該產品須由醫師處方才可使用。由於此款藥品是醫師常使用的降血脂藥品之一，我國有許多民眾都有食用此款藥物之需求，因此此次偽藥風波受害民眾甚多。\n三、處方藥物之取得通常都須至合格的藥局持處方籤才能領取該藥品，民眾均信賴我國醫療制度，持醫生開立之處方籤到合格藥局領藥，萬萬想不到會有偽藥出現。偽藥不僅對原本有治療需求的民眾無法有效控制病情還有可能因此而有副作用或後遺症產生，對我國國民身心健康傷害甚大。\n四、此次偽藥風波越滾越大，持續傳出尚有其他偽藥流入市面，目前食藥署都在查緝當中，造成民眾人心惶惶，擔心自己是否也深受其害，顯見我國目前對於偽藥的管控不夠嚴格，有鑑於此，本席提出藥事法修正草案，從源頭加強管控偽藥輸入與製造，提高刑責，確實遏止不當商人利用偽藥謀取暴利。","對照表":[{"law_id":"02510","law_name":"藥事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藥事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八十二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n\n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law_content_id":"02510:02510:2015-11-17-修正:102","說明":"藥品屬高度專業管制物品，一般民眾信賴醫療制度，卻發生領取到偽藥事件，偽藥不僅對原本有治療需求的民眾無法有效控制病情還有可能因此有副作用或後遺症產生，甚至造成生命之危害，對我國國民身心健康傷害甚大。有鑑於此，特提出「藥事法第82條條文修正草案」，從源頭加強管控，加重罰則，阻嚇企圖利用偽藥牟利之人，確實保障我國國民身體健安及用藥安全。","修正":"第八十二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七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n\n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億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316070202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