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05100702010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洪宗熠等21人","議案名稱":"「人體研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14/LCEWA01_090314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14/LCEWA01_090314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洪宗熠等21人擬具「人體研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71123070301800"}],"提案人":["洪宗熠","蘇震清","許智傑"],"連署人":["陳賴素美","高志鵬","邱泰源","劉建國","賴瑞隆","林俊憲","陳素月","黃秀芳","江永昌","呂孫綾","陳歐珀","張宏陸","吳琪銘","楊曜","吳焜裕","邱志偉","蘇治芬","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7-05-19","2017-05-23"],"會議代碼":"院會-9-3-14"},{"會期":"09-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5-19","2017-05-23"],"會議代碼":"院會-9-3-14"},{"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11-14"],"會議代碼":"委員會-9-6-26-1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8-11-22"]}],"mtime":"2024-01-18T22:10:12+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5-19","last_time":"2018-11-2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3-14","會期":3,"字號":"院總第1390號委員提案第20795號","laws":["02541"],"提案編號":"1390委20795","案由":"本院委員洪宗熠、蘇震清、許智傑等21人，鑑於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制定「衛生福利部組織法」將「行政院衛生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主管機關調整應配合法律修正，爰擬具「人體研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行政院制定「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並於102年6月19日公布，並於同年7月23日施行。\n二、配合「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組織改造，應配合法律修正完成管轄權之變更，遂修正人體研究法第三條將「行政院衛生署」為「衛生福利部」。","對照表":[{"law_id":"02541","law_name":"人體研究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人體研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n\n人體研究之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主持人體研究者（以下簡稱研究主持人）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以下簡稱研究機構）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law_content_id":"02541:02541:2011-12-09-制定:4","說明":"配合「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組織改造，修正「行政院衛生署」為「衛生福利部」。","修正":"第三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n\n人體研究之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主持人體研究者（以下簡稱研究主持人）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以下簡稱研究機構）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510070201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