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0511070202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6人","議案名稱":"「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14/LCEWA01_090314_0005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14/LCEWA01_090314_0005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陳學聖"],"連署人":["顏寬恒","孔文吉","蔣乃辛","王惠美","林為洲","簡東明Uliw．Qaljupayare","陳超明","柯志恩","鄭天財 Sra Kacaw","蔣萬安","楊鎮浯","李彥秀","曾銘宗","徐志榮","許淑華"],"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7-05-19","2017-05-23"],"會議代碼":"院會-9-3-14"},{"會期":"09-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5-19","2017-05-23"],"會議代碼":"院會-9-3-14"}],"mtime":"2024-01-18T22:11:32+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5-19","last_time":"2017-05-2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3-14","會期":3,"字號":"院總第1363號委員提案第20823號","laws":["01035"],"提案編號":"1363委20823","案由":"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6人，乃基於「國家文物保護」理念，透過立法，進一步確立國家應就保護重要文物安全之概念，則請故宮增聘「國寶警察」，而非以民間保全公司，擔任保衛國家重要文物之責。爰此，提出增訂「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國家文物乃全體國民之公共財，應受妥善照顧及保護，然民間保全公司對於文物保護之概念及能力，容易受公司人員流動容易有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情形發生，且保護文物之人員除應受長期培訓外，為保持其專業能力，更需定期進行復訓，因此就人力調度考量亦不適合由民間公司承攬。\n二、國寶警察因肩負保衛國家文物之責，係應為一專門警察單位，因此建議故宮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就相關人員編制、配屬、經費預算，共同研擬成立專門警察單位之可行性。","對照表":[{"law_id":"01035","law_name":"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二、國家文物乃全體國民之公共財，應受妥善照顧及保護，然民間保全公司對於文物保護之概念及能力，容易受公司人員流動容易有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情形發生，且保護文物之人員除應受長期培訓外，為保持其專業能力，更需定期進行復訓，因此就人力調度考量亦不適合由民間公司承攬。\n\n三、國寶警察因肩負保衛國家文物之責，係應為一專門警察單位，因此建議故宮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就相關人員編制、配屬、經費預算，共同研擬成立專門警察單位之可行性。","增訂":"第五條之一　本院設置國寶警察，其聘任方式、員額另以法律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511070202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