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0515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8人","議案名稱":"「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15/LCEWA01_090315_0001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15/LCEWA01_090315_0001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鄭運鵬"],"連署人":["施義芳","邱志偉","呂孫綾","黃偉哲","郭正亮","鍾孔炤","段宜康","林靜儀","李俊俋","吳思瑤","陳曼麗","邱泰源","鍾佳濱","吳焜裕","鄭寶清","周春米","吳秉叡"],"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7-05-26"],"會議代碼":"院會-9-3-15"},{"會期":"09-04-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9-22","2017-09-26"],"會議代碼":"院會-9-4-1"}],"mtime":"2024-01-18T22:05:1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5-26","last_time":"2017-09-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3-15","會期":4,"字號":"院總第1562號委員提案第20835號","laws":["02409"],"提案編號":"1562委20835","案由":"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系統經營者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報收視費用，但直轄市、縣（市）政府審議，必須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訂收費標準，中央主管機關通訊傳播委員會下指導棋，產生爭議後，卻必須由非獨立機關之地方政府費率審議會來負責調解爭議。\n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規定，行政院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法定之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受到保障，對於有線電視費率審議，爭議及利害衝突都很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該扛起獨立機關的責任，負責全國之有線電視之費率審查。\n三、目前全國有嘉義縣、台南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五個地方政府未設費率審議會，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法代行核准費率，故為全國統一及公正性，刪除地方政府之費率審議會設置，有線電視之收費標準，統一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並公告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515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