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0515070202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議案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14/LCEWA01_090314_0021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14/LCEWA01_090314_0021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徐永明","黃國昌","林昶佐","洪慈庸","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連署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7-05-19","2017-05-23"],"會議代碼":"院會-9-3-14"},{"會期":"09-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5-19","2017-05-23"],"會議代碼":"院會-9-3-14"}],"mtime":"2024-01-18T22:18:55+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5-19","last_time":"2017-05-2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3-14","會期":3,"字號":"院總第1542號委員提案第20859號","laws":["03616"],"提案編號":"1542委20859","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我國人口及年齡分布之變動，皆為影響年金永續之重要因素。年金改革除調整費率和給付率外，解決供需兩端背後人口年齡結構失衡問題，亦為不可忽視之長程目標。近十年來，我國生育率維持在一點一至一點二之間，遲遲未能提升，人口老化速度卻逐年加快，少子女化現象使社會負擔老年人口之成本愈趨沉重。爰此，特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負受僱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相關社會保險保費支付責任，以期降低受僱者經濟負擔、提高我國生育率並達到年金永續之目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616","law_name":"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六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n\n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n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n\n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n\n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3616:03616:2014-11-21-修正:21","說明":"一、考量我國人口及年齡分布之變動，皆為影響年金永續之重要因素，其中就生育率部分，依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資料顯示，我國生育率近十幾年來皆維持在1.1至1.2之間，代表每個育齡婦女只願意生育一個小孩，在人口快速老化，生育率卻遲遲無法提升，年金需求端與供應端持續失衡等情形下，除調整費率外，亦須改變人口結構增加財源，否則難以達到年金永續之目標。\n\n二、為鼓勵生育、促進人口增長，針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受僱者，其請假期間應繳交之保險費用及雇主於現行法中免予繳納之保險費用，均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以減少受僱者之經濟負擔，得無後顧之憂繼續投保。","修正":"第十六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n\n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與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均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n\n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n\n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n\n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515070202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