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0518070201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6人","議案名稱":"「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15/LCEWA01_090315_0005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15/LCEWA01_090315_0005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委員管碧玲等20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素月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2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思瑤等23人、委員趙正宇等16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思瑤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23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9人、委員李昆澤等18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2人、委員王育敏等16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070516070300300"},{"議案名稱":"行政院「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61018070102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08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16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余宛如等29人「政府採購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06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6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19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218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3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5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12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20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28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05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0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24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3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施義芳等23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13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22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26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25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10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07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130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2人「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22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25070200900"}],"提案人":["陳素月","洪宗熠","林俊憲"],"連署人":["李俊俋","何欣純","鍾孔炤","黃國書","李麗芬","蔡培慧","黃偉哲","羅致政","李昆澤","蕭美琴","趙正宇","葉宜津","鄭寶清"],"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7-05-26"],"會議代碼":"院會-9-3-15"},{"會期":"09-04-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9-22","2017-09-26"],"會議代碼":"院會-9-4-1"},{"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4-11"],"會議代碼":"委員會-9-5-23-7"},{"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4-26"],"會議代碼":"委員會-9-5-23-10"},{"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5-10"],"會議代碼":"委員會-9-5-23-12"},{"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8-05-16"]}],"mtime":"2024-01-18T22:07:35+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5-26","last_time":"2018-05-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3-15","會期":4,"字號":"院總第1650號委員提案第20899號","laws":["02308"],"提案編號":"1650委20899","案由":"本院委員陳素月、洪宗熠、林俊憲等16人，鑑於現行政府採購法適用對象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採購，惟目前公設財團法人，即由政府資金為主所設立之財團法人，以自有資金辦理採購後，卻不適用政府採購法；除非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方適用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為確保由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爰提出「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列入適用採購法之對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2308","law_name":"政府採購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以下簡稱機關）辦理採購，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law_content_id":"02308:02308:1998-05-01-制定:4","說明":"鑑於現行政府採購法適用對象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採購，惟目前公設財團法人，即由政府資金為主所設立之財團法人，以自有資金辦理採購後，卻不適用政府採購法；除非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方適用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為確保由政府資金所設立之公設財團法人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將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列入適用採購法之對象。","修正":"第三條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公設財團法人（以下簡稱機關）辦理採購，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n\n本法所稱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指財團法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n一、由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捐助成立，且其捐助財產合計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n二、由前款之財團法人自行或前款之財團法人與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共同捐助成立，且其捐助財產合計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n三、由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或前二款財團法人捐助之財產，與接受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或前二款財團法人捐贈並列入基金之財產，合計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n四、由前三款之財團法人自行或前三款之財團法人與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共同捐助或捐贈，且其捐助財產與捐贈並列入基金之財產合計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n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以後，我國政府接收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並以該等財產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視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518070201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