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0518070280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2人","議案名稱":"「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15/LCEWA01_090315_0006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15/LCEWA01_090315_0006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賴士葆","馬文君","黃昭順","曾銘宗","蔣萬安","徐志榮","孔文吉","柯志恩","江啟臣","林麗蟬","王惠美","陳學聖","吳志揚","鄭天財 Sra Kacaw"],"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17-05-26"],"會議代碼":"院會-9-3-15"},{"會期":"09-04-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9-22","2017-09-26"],"會議代碼":"院會-9-4-1"}],"mtime":"2024-01-18T22:08:15+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5-26","last_time":"2017-09-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3-15","會期":4,"字號":"院總第530號委員提案第20919號","laws":["01405"],"提案編號":"530委20919","案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2人，鑑於聯合國於2006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且我國亦於2009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讓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更臻完備，惟查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相關法規，部分文字使用「殘」字，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條及第五條規定，法規使用「殘」字獲認為「不當」與「歧視性」意涵之文字，實有不當，俾維護身障者權益，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爰提案修正「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鑑於聯合國於2006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且我國亦於2009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讓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更臻完備，惟查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相關法規，部分文字使用「殘」字，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條及第五條規定，法規使用「殘」字獲認為「不當」與「歧視性」意涵之文字，實有不當，爰提案修改相關文字，俾維護身障者權益，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對照表":[{"law_id":"01405","law_name":"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之二　志願士兵現役期間，因病、傷、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服現役，應予退伍；因病、傷、殘廢經檢定不堪服役者，應予除役。\n\n前項檢定，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之規定。\n\n志願士兵現役期間，有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應予停役。\n\n前項停役原因消滅時，得按其情節及軍事需要予以回役或免予回役。停役原因消滅免予回役者，應予退伍。","law_content_id":"01405:01405:2012-12-18-修正:8","說明":"一、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條及第五條規定，法規使用「殘」字獲認為「不當」與「歧視性」意涵之文字，爰修正第一項之文字，俾維權益並符國際潮流。\n\n二、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四項未修正。","修正":"第五條之二　志願士兵現役期間，因病、傷、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服現役，應予退伍；因病、傷、成障經檢定不堪服役者，應予除役。\n\n前項檢定，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之規定。\n\n志願士兵現役期間，有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應予停役。\n\n前項停役原因消滅時，得按其情節及軍事需要予以回役或免予回役。停役原因消滅免予回役者，應予退伍。"}]}],"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518070280400/details"}